来源:云南发布
2020-08-17 10:048月14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拓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就读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升学渠道,2020年继续在全省实施五年制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一起来看看
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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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二、招生学校专业
三、报考条件
四、资格审核
2020年5月31日前,报考学生在进行全省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时,即由各县、市、区招考机构或确认点进行了前期审核。
如考生为2020年5月31日后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则由各州、市组织补审。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州、市自行安排,于全省高中阶段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前完成。
五、录取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要充分认清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宣传,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报名组织到位、志愿填报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
(二)严格资格审查。坚持以县、市、区核查为主,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县、市、区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的错审、漏审等情况。要加强沟通,协调扶贫部门联合审查,严防资格造假行为。
(三)周密组织实施。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各县、区和初中学校的统筹指导,要督促各地各校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的原始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等有关工作,努力做到应填尽填。
(四)落实资助政策。专项计划涉及的有关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资助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五)强化监督处罚。对专项计划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由其所在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0871-65100871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0871-65102713
省教育厅资助中心:0871-65155146
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0871-65178706
省招生考试院安全处:0871-65125720
招生学校、专业名单
具体如下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