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8-11 10:34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绥江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水绥二级公路以上200米至金沙江水岸线区域保护为着力点,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维护生态安全,确保“一江清水流出绥江”。
严禁污水直排。整治区域内的所有住户全部实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餐饮、酒店等行业建设与接待能力相匹配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统筹考虑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污水直排。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和环保执法,严格管控沿江库岸的小作坊,该整改的整改、该关闭的关闭。
严格垃圾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整治区域内全覆盖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建立垃圾清理转运机制,配备垃圾车、垃圾桶,规范垃圾转运,确保垃圾桶、垃圾房不溢出。
严管生产经营。整治区域内从严控制生产经营行为,不得新增洗车修车、生产加工等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开采砂石。同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一律不允许维修大型车辆,洗车、维修小型车辆必须在室内进行,严禁污水乱流、直排。水绥二级公路两侧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严拆新增建筑。整治区域内一律停止建房审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甲地建乙地以及违规加层加顶,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同时,对整治区域内的危旧房、残垣断壁、临时看管房、猪棚鸡舍等危旧房屋设施全部拆除,并及时复垦复绿。
严抓生态产业。整治区域内全面退耕,引导群众退出玉米种植,全部改为种竹种果,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生态修复。对整治区域内的裸露地、宅基地等区域,引导群众及时复绿,原则以种竹为主、种果树为辅,打造绿色岸线。开展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行动,采取种植绿肥、使用秸秆落叶堆肥还田,推广杀虫灯、树干刷白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控制面源污染。
严控畜禽养殖。整治区域内,禁止鸡、鸭、鹅、猪、牛、羊等畜禽规模养殖,切实减少畜禽粪污直排污染水源。
严治家居环境。水绥二级公路沿线住户房前一律不允许堆放柴草,引导群众规范搭建柴房。引导群众对家居环境“一天一清扫、一周一整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衣被晾晒规范,院坝干净、整洁、清爽。引导沿线住户对院坝进行植绿种花,点缀美化家居环境。
严查车辆乱停。规范开展停车位划线,督促规范停放车辆,对“僵尸车”及时进行清理,对乱停乱放车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严设广告标语。拆除清理公路两侧(含房屋墙面)的破旧、杂乱的标语和广告牌,有效改善交通环境和路域环境。对确需新增的,水绥二级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由县公路分局审批;居民庭院广告标牌和标语由各镇进行严格管控。
严保路面整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强化路面及两侧范围的清扫保洁,净化路域环境。公路沿线的道路交通标志牌要布局合理、设置规范,确保指示信息准确,切实发挥其警示、引导、提示作用。严禁在水绥二级公路上搭台打灶办理红白喜事。规范架设电线、通信电缆等管线。
(通讯员 谭平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