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
2020-08-08 08:00一、招生计划
昭通市幼儿园学位280个、昭通市育苗幼儿园学位245个、昭通市幼儿园北校区学位280个,昭阳区幼儿园提供学位70个,四所幼儿园学位总数875个。采取预报名方式进行,如预报名幼儿数大于各所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摇号确定学位。
二、招生范围
市直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区直单位(含三城办事处)在编在职在岗职工申请就读的子女。
三、入园年龄
出生日期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即年满3周岁不超过4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预报名、摇号、注册时间及地点
预报名与摇号工作均设在昭通市幼儿园北校区。具体时间节点为:
8月7日,市教体局公布招生意见;
8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在市幼儿园北校区预报名;
8月19日至25日,昭通市幼儿园北校区将预报名情况上报市教体局法规监审科及基础教育科审核公示;
8月30日上午9:00,公开摇号;
8月31日至9月2日,核对信息,公示摇中学位名单;
9月3日至4日,报名注册;
9月7日幼儿入园;
9月14日前,各幼儿园把招生报名注册情况上报市教体局法规监审科及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招生方法与步骤
1.查验资料。申请就读的人员自行从市教体局网站上下载相关报名表册,需提交纸质版的表册必须手工填写。
预报名时所需材料:
A、昭通市2020年市直幼儿园新生入园预报名表;
B、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园儿童所在页);
C、入园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F、提供父亲或母亲住房公积金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前打印2020年1月到6月的公积金明细表);
G、入园儿童家长的单位录用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人事部门鉴定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H、单位公函1份(附件3,要求单位按样本统一制作公函,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或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视为有效)。
2.填报志愿。幼儿园预报名设4个志愿,提供市幼儿园、市幼儿园北校区、市育苗幼儿园、昭阳区幼儿园四所幼儿园进行选择。单位职工子女如第一志愿填报幼儿园数小于或等于所填幼儿园招生数,直接进入其第一志愿的幼儿园就读;如志愿数超过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摇到者进入其第一志愿的幼儿园就读,未摇到者,如果填报的第二志愿还有空余学位转入第二志愿摇号,第二志愿仍未摇到者,填报的第三志愿还有空余学位转入第三志愿摇号,第三志愿也仍未摇到者,填报的第四志愿还有空余学位转入第四志愿摇号,所有志愿都未摇到学位者,家长自行联系到其他幼儿园就读。
3.公开摇号。预报名结束后,将实行公开摇号,学位具有唯一性,一个幼儿一个学位,双胞胎一个签号代表两个学位,若摇中学位,两个幼儿同时获得学位,反之,两个都不能获得。摇号工作由市教体局组织进行,整个摇号过程将在家长、市教体局法规监审科的监督下进行,昭通市公证处将对整个摇号过程进行公证。若摇到学位后又放弃者,其学位不能转让,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学位达10人以上将进行二次公开摇号,不达10人,自然空缺。
4.注册就读。按照开学时间和摇号的最终结果到相应幼儿园正式报名注册。所有摇到号的幼儿,必须根据所在园要求,到指定的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六、纪律要求
1.因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家长按要求准备齐全所需证件,并保证真实有效。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幼儿进入四所幼儿园的就读资格。
2.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工作,不接待个人报名,过时不报名及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各招生幼儿园及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操作过程规范,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2220900(市教体局法规监审科);
咨询电话:2223044, 2223159(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