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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寨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停办2020年“彝族火把节”活动的通告

 2020-08-04 10:41  来源:微永善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伍寨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压力依然巨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防止聚集性感染仍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为切实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县防疫指挥部要求,经伍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暂停举办2020年伍寨乡彝族火把节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在伍寨乡境内组织举办火把节聚集性相关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个人责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邀请亲朋好友聚会,主动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少串门、不聚集,履行好疫情期间的公民防疫义务。

三、火把节期间,外来人员在伍寨乡境内须自觉扫“云南健康码”且持本人有效健康绿码及登记有效证件方可进入;自觉服从道路交通管制以及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劝导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凡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本人健康证明者一律禁止进入伍寨乡境内。

四、外出返乡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旅居史、健康码等个人信息,不得瞒报、漏报;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在风险解除前原则上暂停返乡计划,确有特殊情况返乡后必须立即接受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观察14天,且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五、凡不听劝阻,擅自组织、举办火把节庆祝活动等违反相关防疫管理规定的,一律依法处理;凡因个人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危害及不良影响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凡依规进入伍寨乡境内的群众,请文明旅游,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同时加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生活卫生习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此,伍寨乡党委政府向全乡彝族同胞和关心支持伍寨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节日的祝贺,并致以诚挚的问候!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火把节!

伍寨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日

来源: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实习编辑:韩佳璇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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