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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丨2020年昭阳区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划片入学通告来了~

 2020-08-03 18:39  来源:昭阳融媒

昭阳区2020年秋季学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年级七年级划片入学通告

区政通〔2020〕22号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经第五届昭阳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一年级七年级划片入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

(一)参与划片的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执行《2019年昭通中心城市小学划片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告》

今后,孩子在哪上学? 2019昭通中心城市小学划片招生实施方案公布!速看…

(二)参与划片的城区初中,七年级入学执行《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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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划片入学对象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至25日。

四、报名地点

所属划片入学学校。

五、所需材料

户口簿原件(查验)、复印件(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今年划片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前。

(二)暂未划片小区的业主子女,户籍迁入时间符合规定的,与随迁子女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预登记,再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详见昭阳信息网《昭阳区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公告》。

(三)具体报名入学细则执行各校公示、发布的入学方案或通知。

(四)本通告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昭阳区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

七年级入学通告

区政通〔2020〕23号


为认真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情况,结合大校额大班额控制整治实际,经第五届昭阳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七年级入学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满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基本条件,户籍不属于昭阳城区三城街道办事处(太平、龙泉、凤凰)的拟入学子女。
二、一年级入学

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随迁子女,需在我区就读一年级的,采取预登记方式进行。预登记工作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三城办事处中心校实施。监护人在预登记时,须填写并提交《昭阳区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登记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可在昭阳信息网下载打印)。预登记地点不代表所安排学校。预登记后材料符合条件的,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预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19日。

(二)预登记地点。

1.实际居住地属太平办事处的,到永乐小学预登记。

2.实际居住地属龙泉办事处的,到白坡小学预登记。

3.实际居住地属凤凰办事处的,到凤凰中学预登记。

(三)预登记所需材料。

1.务工(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其中一种,但劳动合同需社区出具证明,证明须真实有效);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调入市、区部门在职在编在岗无三城办事处户籍的职工,则提供监护人有效人事变动手续材料和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账。

2.居住证明。在昭阳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须于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昭阳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房合同其中一种)。

3.填写完备的《承诺书》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七年级入学

(一)就读昭阳城区直属小学、辖区民办小学六年级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含未划片小区业主子女),仍需申请继续在昭阳城区就读七年级的,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对口直升区三中的学校为:区一小(含校本部、北城校区、荷花校区)、区二小、区三小西城校区、鑫华学校。对口直升区四中的学校为:市实验小学校本部、区三小(含校本部、联盟校区、朝阳校区)、区四小(含校本部、东城校区、南城校区)、区五小(含校本部、温泉校区)、华宇特色学校、仁德附属小学、五四学校、文野学校、建飞小学、正道聚龙小学。对口直升随迁子女入学数超过学校容纳范围的,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间:2020年8月23日至24日;登记地点:相应直升学校区三中或区四中;所需材料:户口薄及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验原件,收户口簿复印件)。

(二)就读太平、凤凰、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小学六年级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分别对口直升太平中学、凤凰中学、区三中就读七年级(太平桃源示范小学学生入学政策不变)。报名入学等具体事宜按学校方案或通知实施。

(三)2020年秋季学期外来随迁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就读区三中或区四中七年级。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5日。

2.登记地点:区三中或区四中,登记学校即为就读学校,家长应提前做好选择,严禁在两处重复登记。

3.所需材料。

(1)务工(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其中一种,但劳动合同需社区出具证明,证明须真实有效);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调入市、区部门在职在编在岗无三城办事处户籍的职工,则提供监护人有效人事变动手续材料和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账。

(2)居住证明:在昭阳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须于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昭阳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房合同其中一种)。

(3)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或小学毕业证明。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户籍属于昭阳区太平、龙泉、凤凰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原区域学校入学。

(二)严禁在两处及以上登记点重复预登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予以安排入学,并由家长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杜绝择校,若不服从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对所安排学校不满意的,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本通告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昭通一中凤池分校2020年秋季学期七年级

摇号入学通告

区政通〔2020〕2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昭通市义务教育阶段昭通一中凤池分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昭市教通〔2020〕67号)要求,经第五届昭阳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秋季学期在昭通一中池分校先行试点七年级摇号入学(其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明年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按照国家、省、市最新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摇号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预报名对象

七年级登记预报名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就读凤凰、太平、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民办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户籍属凤凰、太平、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六年级毕业生,若户籍不属以上三个办事处的,须满足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见附件)。

二、基本程序

(一)公布入学计划。

2020年秋季学期昭通一中池分校七年级入学计划数为460人。

(二)网上登记预报名。

1.登陆“昭阳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登记预报名系统”(http://bm.dfquni.com),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完成登记预报名。

2.时间:2020年8月7日00:00至8日23:59。

3.如因自己登记预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预报名不成功或弄虚作假,导致不能参与摇号的,责任自负。

(三)登记预报名审核和公示。

登记预报名结束后,昭通一中池分校对登记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有效登记预报名学生信息将在登记预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6日。

(四)组织摇号。

1.若登记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入学计划数,由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公开摇号录取;若登记预报名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入学计划数,不组织摇号,审核通过后的登记预报名学生全部入学。

2.摇号时间:2020年8月17日09:00。

3.摇号地点:昭阳区三小朝阳校区。

4.通过摇号获得学位的,于2020年8月18日至19日到昭通一中池分校缴费报名入学。

5.若正式报名后放弃已取得学位人数超过10%,则再次组织摇号确定其空余学位;若正式报名后放弃已取得学位人数未超过10%,不再组织摇号。

三、相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学位具有唯一性,不得转让,未摇取学位的,按相关规定入学。

(二)摇号工作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纪检监察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中共昭阳区纪委驻昭阳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0-2122004,昭阳区教育体育局:0870-2131985。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规定追责查处。

附件:昭通一中凤池分校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

女登记预报名所需材料

2020年秋季学期随迁子女参加昭通一中池分校登记预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一、务工(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

阳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其中一种,但劳动合同需社区出具证明,证明须真实有效);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系调入市、区部门在职在编在岗无三城办事处户籍的职工,则提供监护人有效人事变动手续材料和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账。

二、居住证明:在昭阳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须于2020年8月3日前取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昭阳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备案的租房合同其中一种)。

三、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或小学毕业证明。

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来源:@昭阳融媒丨昭阳区人民政府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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