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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 18:57本网讯 (通讯员 邓鸿雁) “十二五”以来,彝良县全面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范畴,县、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审批。
该县结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补充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75881.1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5601公顷,有效守住了耕地红线。
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30块,埋设标准界桩4028个、简易界桩7437个,县与乡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45份、乡镇与村签订399份、村对组签订8319份。同时,该县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助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586宗,面积58609.22㎡;办理国有土地出让118宗,面积14953.65㎡;完成花高连接线 270.73亩、永兴煤矿31.2375亩土地的用地预审工作;完成了奎香高岭土矿、小发路煤矿的土地复垦方案初步审查,收缴土地复垦费140.27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