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8-10 09:45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
稍有环保常识的人都知道,不可降解塑料袋即使深埋在地下,也需要两百年左右的时间才能降解,其对环境的污染极大。正因如此,我国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限塑令”中,就把不可降解塑料袋作为重点限制对象。然而,一纸禁令能否真正杜绝不可降解塑料袋呢?显然还有待观察。此前,施行了12年的“限塑令”虽然在实践中起到积极作用,但其效果仍未达到预期,这就充分证明了“限塑令”的落地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可降解塑料袋虽小,却关乎到多方利益的博弈和公众消费习惯的重塑,全面对其禁止必然阻力重重。就现实而言,生产商和零售商家都对不可降解塑料袋有着利益最大化的诉求,难免有逃避监管的动机和冲动;消费者因长期享受到便利,已对其有极大的消费依赖。监管有难度,生产有利益,消费有依赖,各方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相互叠加交织,也注定了禁令的落地不能仅凭某个方面的单兵突进,还需以全域发力的治理思维为基本导向。
确保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禁用政策落到实处,首先有赖于监管的强化。对政府部门来说,强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是强化源头治理的题中之义。一方面,政府部门应与时俱进完善禁令,对不同领域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分类管理要求,辅以配套细则,将外卖、快递等行业纳入禁令范畴。另一方面,应强化监管,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禁产、禁售、禁用形成监管合力。此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离不开社会、市场和消费者的参与。对此,既要积极研究和推出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替代产品,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要在替代产品一时难以成熟和推广的情况下,在可重复使用方面进行创新。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小小的不可降解塑料袋,考验着治理大智慧。鉴于此前“限塑令”难以令人满意的执行效果,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禁令正式施行前,我们更应该从创新监管方式、引入市场力量、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等方面,未雨绸缪地引入全域发力的治理思维。如此,不可降解塑料袋的禁令才能在执行中落地生根,让其释放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愿景亦才真正可期。
(作者: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