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7-12 11:06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昭通调研《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出席,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条例》从2006年实施至今,有效地保护了昭通饮用水水源。但是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条例》的修订势在必行。
在听取《条例》修订调研汇报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条例》施行以来昭通市所做的保护工作。同时,调研组对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及《条例》修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建议:昭通要科学界定保护范围,合理划分保护区;要科学立法,对于《条例》修订工作要专业化、合法化、重细节、抓依据;要学会“取经”,吸取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照自己,结合实际,细化《条例》修订并提出具体意见;新的《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完善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修订。
卢登富表示,昭通将认真学习吸纳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意见、建议,加强进一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考察调研、资料收集、问题征集、文本修改等方面配合完成好修订工作,确保《条例》修订按计划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