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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丨河长岂能“有制无治”

 2020-06-07 16:27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结论不容乐观:除了一些直接污染长江的情况,还有相关部门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有的河长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

一些地方河长制形同虚设,“有制无治”,一方面让河湖管护陷入尴尬境地,另一方面也助长形式主义不良风气,有损政府形象。因此,必须破除河长沦为摆设的怪圈,让河长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真正将河湖管护工作做到位,将河长制贯彻到底。

要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的考核问责制度,以河道卫生保洁、水域岸线管理、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全流域调度,推动保护措施落地生根。

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在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河长制相关工作内容,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同时,拓宽举报渠道,以此加强对河长制的监管力度,督促广大河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总体上,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广泛参与,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将河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如此,才能真正将政策落实好,把河湖保护好,真正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作者 袁媛媛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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