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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挂帅!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2020-06-04 17:08  来源:云南网

6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我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长阮成发任领导小组组长。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政办发〔2020〕3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我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杨洪波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工作,研究决定推进全省开发区发展重大政策措施,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建开发区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有关州、市各抽调1—2名熟悉开发区工作的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组建工作专班,专职从事开发区优化提升等有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或部门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并明确联络员,做好本部门或本地区开发区工作情况的跟踪梳理和分析总结,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各类开发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服务管理权责清单,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州、市的沟通衔接,对各类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分类指导,按月将调度情况、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分析推进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建立会议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推进落实促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来源:云南网 记者 云仲肖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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