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日报
2020-05-07 16:222019—2020学年度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总分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原则上5月20日后分期分批错峰进行……
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办法。原文如下:
一、实施对象
云南省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往)届初三学生。
二、考试时间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时间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早于2020年5月20日),并将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于考前一周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考试项目
不具备1000米、800米跑场地要求的考点可采用25米往返跑。抽考类项目由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自定,选考类项目由学生自由选择(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不得选择肺活量项目测试)。
四、考试项目的测试办法及要求
1000米(男)、800米(女)
【单位】分、秒
【分值】4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有氧耐力,评价心血管系统机能水平。
2.场地器材:200米或400米跑道、秒表、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同田径规则,测一次。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起跑。
4.注意事项:分组的人数不得超过20名。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
25米×20次(男)、25米×16次(女)往返跑
【单位】分、秒
【分值】4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速度耐力,评价耐力素质。
2.场地器材:直线25米以上平地、秒表、折返点标志杆、发令枪、烟屏、号码布。
3.测试方法:从鸣枪起跑至25米折返点(需绕过标志杆)返回至起跑终线(需再次绕过标志杆)重复往返20次(男生)、16次(女生)。男生第20次,女生第16次时躯干触击起终点线按停表的先后顺序计取成绩。起跑姿势不限。
4.注意事项:一人一道,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绕杆时不得扶杆,不得串道。
【单位】ml/kg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评价人体呼吸系统机能状况。
2.器材:电子肺活量计。
3.测试方法:通风良好的房间,使用干燥的一次性吹嘴,肺活量计平稳放置桌面上,检查电源及其接口是否牢固,按工作键,液晶显示“O”即代表机器进入工作状况,预热五分钟后测试为佳。按青少年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评定记录。
测试时告之被测试者自然放松,不紧张,测试时吹气要尽全力,以中等速度和力度吹气效果为最佳。被测试者面对仪器站立,手握吹气吹嘴,面对肺活量计站立试吹1至2次,首先检查吹气仪表有无反应,还要注意吹嘴或鼻垫处是否漏气。调整吹嘴和用鼻夹(或捏鼻孔),学会深吸气(吸气时避免耸肩提气,应该像闻花似地慢吸气);深吸气后屏住气再对准吹嘴尽力深呼气,直到不能再呼气为止,防止此时从吹嘴处吸气,测试中不允许中途二次吸气。
被测试者进行一至两次比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动作后,更深的吸一口气,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为止,吹气完毕后,液晶屏上最终显示的数字即为肺活量毫升值。每位受试者测2—3次,每次间隔15秒,记录每次测试的数值,选取最大值为测试结果(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
4.注意事项:
A.必须注意肺活量计的计量部位是否畅通和干燥。它是仪器是否准确的关键,吹气管的导管必须在上方,以免口水或杂物堵住气道。
B.每测试10人及测试完毕后,用干棉球及时清理和擦干气筒内部。
C.导气管存放时不能打折。
D.校对仪器。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在静止状态下的躯干、腰髋等关节可能达到的活动幅度,肌肉的伸展性、弹性及身体柔韧素质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3.测试方法:受试者平坐两脚伸直,两脚掌平蹬测试纵板,两脚跟分开不超过10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双臂不能再向前伸肘为止。测试计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时以厘米为单位,保留整数,整数后的小数自动删除,不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测试2次,取最佳成绩为坐位体前屈测试的成绩。
4.注意事项:身体向前屈,两臂向前缓慢推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膝关节不能曲),必须是双手两中指指尖推动游标,否则测试成绩无效。测试2次后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若两次违例,可补测一次。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位移速度,评价速度素质。
2.场地器材:100米跑道6-8条、秒表、发令枪、烟屏、道次牌、号码布。
3.测试方法:受试者采用站立式或蹲踞式起跑快速跑至终点。计时员见到起跑信号开表,当受试者的躯干到达终点线垂直面的瞬间停表,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4.注意事项:起跑犯规两次者,取消起跑资格,成绩计为零分。跑步过程中,不允许穿跑鞋。不准抢跑和串道。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下肢肌肉爆发力及身体协调能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平坦土地或沙坑、跳垫、量尺。
3.测试方法:考生在起跳线外起跳,不能助跑,每人三次机会。丈量起跳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记录最佳成绩。三次犯规者,可再补跳一次。
4.注意事项:起跳点与沙坑地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两足原地同时起跳,不能垫步或有连续动作。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协调性、灵敏性,下肢肌肉爆发力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平整、干净场地(地质不限),计数器,计时钟,发令哨,各种长度的跳绳若干条。
3.测试方法:
A.必须双脚跳(不得采用单脚跳)。将绳对折,两手握绳柄各一端,两脚或一脚将绳踩在绳中央,两臂体侧屈肘挥动摇绳。绳子运动一周还原至启动处为1次(从脚掌和地面之间摇过为一次)。跳绳时要把绳摇直,绳子落地点应在脚前10厘米处。
B.跳绳时,脚的动作方法应为双脚均用前脚掌过渡到全脚掌着地,落地时稍有屈膝缓冲动作。以1分钟计时所跳的次数作为成绩。
4.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仰卧起坐(女)
【单位】次/分钟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上肢肌肉力量和腰腹肌力量的发展水平。
2.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体操垫,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男生)垂直双手正握杠,两臂伸直,待身体平稳后,两臂同时用力开始引体,引体向上至下颌过杠。然后伸臂呈悬垂,记录连续下颌过杠的次数;考生(女生)仰卧于体操垫,双手十指交叉贴于脑后,双腿曲膝成90度左右,收腹时双肘触膝,平卧时,双肩胛骨触垫为1次。
4.注意事项:引体时下颌不过杠面上沿不计数;考生仰卧起坐违例时,应及时指出并不予计此数;停表后受试者虽已坐起,但双肘未能触及同侧膝时不计数。
【单位】米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上肢爆发力,评价学生上肢力量素质及上下肢的协调用力能力。
2.场地器材:宽3米、长10米的平整地面,画有投掷线(按评分标准的刻度画出)。
3.测试方法:考生投掷前,身体正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投掷过程中不能侧向,单手投掷。在投掷线外投掷,可上一步或原地投掷,每人3次机会,取最远一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3次犯规者,可再补掷1次。
4.注意事项:不得助跑,实心球出手后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篮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半块标准篮球场、篮架、篮网、篮球、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从3分线外持球运球至篮下上篮,投进篮筐后,运球返回3分线外,再运球上篮,如此反复进行,以1分钟内进篮次数记录成绩。若出现运球违规,则不计算该次投篮成绩。
4.注意事项:严格执行起始间的路线,即3分线外的要求。
排球(垫、传球)
【单位】次/秒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排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3×3平方米平整地面、成人排球、计时钟。
3.测试方法:考生在听到“开始”信号后,自抛自垫或自抛自传球,以垫1次球、传1次球或传1次球、垫1次球的交替触球方式,在3×3平方米的区域和20秒时间内连续不间断地垫、传球各10次,每完成一次垫球或传球计1分。
若考生只采用一种技术完成10次或10次以上,则最高只能得到10分。
垫球时,双手小臂需同时接触球,垫球部位为双手小臂前半段,垫球高度必须是球的整体超过自己的头顶部;传球时,双手需在前额上方同时接触球完成传球动作,传球高度必须在50厘米以上。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该次成绩。未按垫球动作的要求完成;未按传球动作的要求完成;未按垫1次球、传1次球或传1次球、垫1次球的方式完成;传球时出现“持球”;垫、传球时出现“连击”;在完成动作过程中出现“停顿”,如球掉地、用手抱球等;单脚或双脚踩踏边线或超出边线。
4.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按照垫→传或传→垫交换触球的方式完成动作,在20秒时间内(垫、传)2种技术各完成10次触球,每种技术超过10次只计10次的成绩。
【单位】秒
【分值】20分
1.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水平。
2.场地器材:足球、秒表、平坦场地,起终点线为5厘米白线(同一条线),标志杆高1.6米,起点线(白线)至6第一根标志杆距为3米,杆间距为3米(共五根标志杆)。
3.测试方法:测试者听到监考员鸣哨后,从起终点线(白线)外带球前行,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前沿开表,继续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绕过第五根杆后返回,以同样的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动作返回到起终点线(白线),以躯干触击起终点线(白线)后沿平面停表。时间精确到1/10秒。以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后到达起终点线(白线)的时间为最终成绩。
4.注意事项:必须在往返带球中绕过每一根杆,如未绕过杆则加罚时间(每漏绕一根杆加罚3秒,漏绕n根杆加罚n×3秒时间)。
【单位】名次
【分值】20分
1.计分标准:航模、体育舞蹈、篮球、足球、排球项目考试按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航模、体育舞蹈、篮球、足球、排球单项比赛或综合运动会的成绩排名予以计分。具体为:
省级比赛:各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选考该项目,可计20分;四至六名的,可计16分,七至八名,可计12分。九名以后成绩不计分。
州市级比赛:各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考该项目,可计20分;二至三名的,可计16分,四至六名,可计12分。七名以后成绩不计分。
2.注意事项:省级比赛是指:省教育厅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州市比赛是指:各州(市)教育体育局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分资格审查,对计分项目、计分分值、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对申请计分的考生要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多报、漏报、误报和虚报现象。同一考分具备多项计分条件的,只能任选一项,不得累计计分。
考生申报加计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有条件的州(市)可以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计分,具体方案由各、州市自定。
五、评分标准
按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评分表执行。
六、计分办法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或25米往返跑,分值40分,其余三项每项2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5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七、考试要求
(一)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因校而异,因地制宜安排考试。全省初中毕业生应做到先体检后考试,没有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体育考试。对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全省各考点应按照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对伤、病、残考生的处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工作能安全顺利地进行,各考点和各学校必须对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进行考前组织纪律、交通规则、运动卫生常识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把工作深入到学生家庭。明确学校带队教师和班主任的职责,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查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严格执行免、缓考的规定。各学校要将免试的考生名单造册,在考前交考点办公室,并报送州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三)对毕业生的学籍、户口的查验工作须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报名前结束。
(四)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巡视人员到各考点巡视。各州市也应派出巡视员到各考点进行巡视。
(五)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州市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培训学习,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考试工作,州市教育体育局要专门设立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八、考点设置
(一)各州市考场由当地确定,采用以校为单位“送考入校”的方式进行,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项防疫措施和流程,明确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考点须设立体温监测点,严控进入考场内人数,考试期间,考生不戴口罩,考试场地及用具要严格消毒。
九、考试项目的测试顺序
各州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考试项目测试顺序,但必须将男生1000米跑或女生800米跑放到最后进行。
十、报考费
各地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收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70号)文件执行。
十一、医疗救护
为了防止考生发生意外伤害,每个考点需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并本着就近救治的原则确定救治医疗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做好救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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