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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丨人居环境整治需要每个人参与

 2020-04-28 10:12  来源:昭通新闻网


要想奔小康,环境要清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近年来,我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我市人口众多,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成了较为突出的短板和弱项。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成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从市级层面来看,市委、市政府不可谓不重视。市领导在重要会议、考察调研时都多次强调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去年9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海战”的工作方案》;今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又下发了《关于构建“九项制度”强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通知》。这些文件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制度措施、行动清单,并要求设置“红黑榜”定期通报,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从政策层面来看,现在这些办法、措施已经够用,关键看如何按照要求狠抓落实。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短期突破与长期坚持的关系、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的关系。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领导示范、干部带头、全民参与,把这些硬措施细化到村、组、户,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对效果好的,登上“红榜”大张旗鼓地表彰;对效果差的,登上“黑榜”不留情面地批评。把各家各户的房前屋后拿出来“晒一晒”和“赛一赛”,营造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坚持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提升养殖水平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改善环境面貌与改变人的精神面貌相结合、脱贫攻坚与“百村示范、万村整治”相结合。引导人人养成良好习惯、户户实现干净整洁、村村达到规整有序,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进入小康社会。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正勇
设计 董超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实习编辑:孙瑜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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