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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需治更需群众自治

 2020-04-12 15:40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贫困群众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找到了致富路子,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了,物质生活提高了,但是在农村呈现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现象,村民卫生意识较差,村庄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

公路边,水渠、水沟的里里外外……到处是随手乱扔的塑料袋、一次性饭盒、杯子、碗筷等生活垃圾。尤其是节假日的时候,回乡探亲、外出旅游的群众将各种食品、物品包装袋、塑料废弃物随手乱扔;还有一部分过往的叫卖小贩,不时停下来卖东西,剩下的包装袋等垃圾不处理就走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虽然各级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人们对环境的保护自觉性不高,加之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规划相对滞后,集镇及农村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标准不高。一些铺设污水管道的集镇和农村,一般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加上沟渠的排水断面普遍偏小,常被垃圾堵塞,妨碍了排污管道的正常运行,导致污水处理不到位。一些村组还没有排水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造就美丽宜居的农村,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加强全民净化人居环境教育。通过多形式进行宣传,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等观念。其次,制定村规民约,强化群众综合整治监督。利用农村公益性岗位,以镇村道路、村户道路、河道沿线为重点,以净化、美化农村为目标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切实改变畜舍乱搭,煤、柴、粪乱堆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现象,做到农村道路两侧、河道无垃圾、杂物。再次,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指定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模式。督促农户将垃圾分“会烂的”和“不会烂的”两类处理,“会烂的”进行堆肥铺地处理,由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将“不会烂的”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可回收”垃圾临时贮存,统一上门收购,“不可回收”垃圾按“户集、村收、镇运、集中处理”的模式统一处理。

(作者 唐培国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实习编辑:王琳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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