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4-08 11:41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心里最牵挂的一件大事,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云南考察调研并就扶贫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工作的重点。此次调研之行,习近平总书记在腾冲市清水乡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看望李发顺一家时说:“乡亲们脱贫只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他同时指出“要决战脱贫攻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工作难度大的县乡村,着力攻克最后的堡垒”。这掷地有声的话语,擂响了脱贫攻坚决胜的战鼓,明确了深度贫困的县、乡、村是脱贫攻坚战的重点,也为“后2020”时期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经过扶贫干部和群众艰苦卓绝的努力,扶贫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达613.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09%下降到1.32%,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95%,贫困村减少95%,减贫进度基本与全国同步。昭通是云南省扶贫任务最为艰巨的市,贫困人口数居云南省第一位,占全省将近三分之一数额。近年来,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就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等方式啃下脱贫这块“硬骨头”。在易地扶贫搬迁中,从建设完善搬家、就业产业支撑、管理服务保障三个方面发力,让91%的贫困人口进入城区、进入县城,创造了“进城、入镇、进厂、上楼”的直过式脱贫模式。全国最大的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昭阳区靖安安置区为6个县(区)、39个贫困乡(镇)、229个贫困村、9256户4.06万贫困群众提供了新的家园,同时为搬迁群众提供医疗、教育、就业等“一站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证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的实现。在推动高原特色现代产业发展上,着力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苹果产业园、马铃薯优质种薯基地、鲁甸高原特色深加工产业园,为补齐脱贫短板持续助力。经过全市共同努力,2019年实现威信、绥江两个县如期脱贫摘帽,昭阳、鲁甸等7个县(区)符合市级贫困退出标准。
面对像云南甚至昭通这样有着艰巨脱贫任务的地区都取得了如此大的成绩,我们更坚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一定能如期、高质量实现全国范围的脱贫,为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在脱贫攻坚战即将取得最后胜利之际,我们不禁要思考:通过验收后,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多年的精准扶贫工作将何去何从?怎样阻断返贫的路径以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绩?如何在新时代满足贫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基于这些疑问,笔者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第一,延续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制度体系,使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20年我们将消灭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会在人类社会中长期存在,扶贫工作不能断崖式抽离,因此,推动扶贫制度定型将是政府下一阶段扶贫工作的重点,这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国建立了扶贫工作责任、政策、投入、帮扶、监督和考核等体系,为治理贫困、消除贫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后2020”时期需继续完善扶贫制度体系,促进扶贫工作由“运动式治理”向常态化治理转变。比如扶贫政策应有一定的延续性,采取逐渐过渡的方式,逐渐将脱贫攻坚战向常态化扶贫机制转变;对口帮扶、工作队等扶贫机制应在2020年之后延续一段时间,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避免“断崖式”退出导致群众返贫。在脱贫后两三年内,中央应该继续加强财政激励,设立阻断返贫的专项扶贫资金,扶持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人群,提升这些地区、人群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推动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证脱贫效果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在腾冲的讲话表明脱贫和乡村振兴两者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当前既是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阶段,推进农村精准脱贫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内容,而乡村振兴则是脱贫的方向和目标,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而,切实有效地推进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相关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衔接、将扶贫工作融入乡村战略实施中,是“后2020”扶贫工作的发展方向。挖掘特色产业资源是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融合与互补的有效方式,在推进特色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把带动贫困户精准受益作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产业扶贫项目的前置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业、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提升贫困户自我造血的能力,进而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和可持续性。
第三,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减困扶贫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后2020”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为减困扶贫发挥制度化的作用,承担起基本的减贫功能。从理论上和制度起源上讲,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初衷是减贫。要把相对贫困人口的减贫目标内化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中,减少不同区域、城乡和人群间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把减困扶贫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好,逐步提高农村养老、医疗、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水平,降低脆弱性和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防止贫困代际的传递,实现从数量型减贫到质量型减贫。完善针对城乡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和贫困儿童等特殊贫困群体的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覆盖范围,丰富救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