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融媒
2020-03-19 16:41第10号
根据2020年3月17日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全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定开学时间
(一)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
(二)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
(三)高级职业中学按相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
(四)幼儿园待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擅自开学。
二、准确把握风险人群判定标准
(一)高风险人群。
1.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
2.过去14天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
3.过去14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韩国、伊朗、日本、意大利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二)中风险人群。
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
(三)低风险人群。
高风险、中风险以外的师生员工。
三、严格管控措施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的原则,始终要做到“六个严格、六个严禁”。即:严格把关风险评估,严禁高、中风险师生员工返校返岗;严格把控学校校门,严禁校外无关人员及学生监护人进入校园;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考勤管理和缺勤的跟踪登记制度,严禁谎报瞒报迟报漏报;严格落实物资储备,严禁毫无储备和过度储备;严格落实消毒要求,严禁不消毒、敷衍消毒和过度消毒;严格战时纪律,严禁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为学校开学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准备。
(二)相关部门责任。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阻碍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谎报瞒报学生行动轨迹和健康情况,强行送高、中风险学生入校的监护人,公安部门接到学校报警后务必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防疫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督查,指导好学校环境清洁消毒、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指导好学校食品安全及食堂管理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网信部门负责监测和处置涉教疫情网上有害信息。工科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运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支持配合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三)学校校长责任。各学校校长要严把学校开学关,严禁高、中风险师生员工进入校园。开学期间发现异常,校长要第一时间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隔离异常学生,第一时间报告疾控中心主任和卫健局局长,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长,第一时间报告教体局局长。
(四)区卫健局长和疾控中心主任责任。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接到学校疫情情况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安排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对学校如何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五)区教体局局长责任。教体局局长在接到学校疫情情况报告后,要及时协调卫健、公安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防控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六)学生监护人责任。学生监护人必须如实向学校报告学生假期或开学期间旅居轨迹和健康状况;监护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入校;学生在校发生异常情况需要处置时,监护人要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将孩子送到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进行医治;发现学生有呼吸道等疾病症状时,监护人必须将其送医疗机构治疗,治疗痊愈后方可返校;对于高、中风险学生,监护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取得相关证明后方可送学生返校。
特此公告。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