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扎西
2020-03-18 09:40为有效降低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效,根据《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第12号通告)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3月1日以来有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德国、法国、美国、西班牙、英国、瑞士、荷兰、比利时、瑞典、挪威等境外旅居史的来威返威人员,须及时如实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登记。我们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云南省疫情防控措施,并尊重所有人员的宗教和风俗习惯。
二、3月16日起,有境外旅居史近期拟来威返威的人员,其家属、亲友、单位、接待单位应及时向其转告本通告内容,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有境外旅居史和所有新入威返威人员,在进入威信境内后,须配合高铁站、客运站、酒店等场所、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做好入境健康登记,使用“云南抗疫情”“云南健康码”进行扫码登记。
三、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无症状进入威信的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一律组织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检测呈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及时转到指定医院诊疗。对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入威人员,进行留观排查。
四、持续抓好网格化管控,各村(社区)要落实外防输入防控措施,县城社区要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场所为单元,农村要以村民小组、重点场所为单元,对所有入威返威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迟办理喜事,从简办理白事,不得在举办红白喜事时摆宴席、搞聚餐或进行其他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滚动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动态排查管控,杜绝疫情跨境输入传播。
五、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对请假外出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六、对故意隐瞒身体异常情况、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疫情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的,引起新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本人一旦感染,所有治疗费用自理。
本通告至疫情防控结束后自行解除。
县卫健局监督举报电话:0870—309415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举报电话:0870—6124251
威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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