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3-16 09:54春夏时节,天干物燥,预防森林火灾一刻也不能放松,务必长期抓、经常抓、时时抓,做到警钟长鸣。
3月8日下午2时许,昭阳区旧圃镇发生一起山火,通过消防、城管、公安和当地镇村干部近900人15个小时的紧张扑火,终将山火扑灭,这又给森林防火敲响了一记警钟。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这期间天干、风大、物燥,枯枝树叶多,防范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灭火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已经成为全球的共同呼声。众所周知,森林的生态作用能够平衡地球二氧化碳、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旱灾害、减低噪声,还具有调节气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森林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毋庸置疑,森林又被人们称为天然的“绿色水库”和“绿色银行”,然而每年因森林火灾都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眼下,清明节日益临近,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巡山护林和执法检查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严厉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以及其他野外用火极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等。总之,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增强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做到保护森林、人人有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县乡到村组,再到每一户,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狠抓宣传发动、火源管控、督导检查,始终盯紧重点林区和森林高火险期及特殊人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及时查处森林涉火案件,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
作者 刘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