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2-20 16:12昭通市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
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加强政治关爱和人文关怀,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云南省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条措施》,结合昭通实际,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充实疫情防控一线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素质好、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善打善拼的党员干部,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招募一批具有医学、心理健康、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心理疏导、救助救护等工作。推动在职党员到所在村(社区)报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二、及时统筹安排调休轮休。建立岗位轮换机制,在不影响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及时得到休整。对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轮换调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安排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适时安排补休,补休假不计入年休假。
三、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基层慰问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鼓励他们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斗志;要深入了解疫情防控一线干部职工的家庭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四、关心一线人员身心健康。要加强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物资需求,确保得到有效防护。要加强后勤保障,妥善解决一线工作人员食宿、值夜、交通、御寒、应急药品等问题。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开展减压释负工作。疫情结束后,单位要及时组织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根据身体状况适当调整常规体检项目。
五、落实有关待遇保障规定。在工会等组织的疗养休养中,优先安排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参加。鼓励单位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员,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治疗和休养时间不计入病假。
六、着力保障一线人员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护、交通安全、法制安全、心理健康、人际沟通等培训教育,强化一线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研究制定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用车保障措施,及时对工作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管理,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对侵犯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治。
七、妥善解决家庭后顾之忧。尽量不安排双职工同时到一线工作。对家有老人和孩子需要照顾的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兼顾家庭。安排志愿者或专门人员为有困难的一线工作人员家庭提供帮助,对其家中老人、孩子和病人提供适当照料,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大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牺牲干部的抚恤救助力度,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关爱。
八、减负松绑保证精力投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运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真正给基层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减负松绑,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到疫情防控一线调研指导工作时,原则上不得召集一线工作人员参会。
九、注重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职级职数使用向一线倾斜。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对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中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优先作为进一步培养使用对象;不是党员的,优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十、强化先进典型正向激励。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发现、总结、选树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讲好感人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
本通知所指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是指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按照中央和省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
来源: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