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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两居家观察对象 “不居家”被依法集中隔离

 2020-02-13 14:48  来源:昭通新闻网

2月11日,为有力有效防控疫情,落实最严格的居家观察对象管控措施,永善县溪洛渡镇党委政府组织医院医生、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对居住在环城路的李某某(化名)和刘某某(化名)二人采取强制隔离。

由于李某某和刘某某曾经密切接触过高危人群,被纳入居家观察对象。2月10日社区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与此户签订了《永善县居家观察告知书》和《永善县居家观察承诺书》。2月11日早上9时左右,社区执行观察的包保干部为二人送感冒药、酒精、口罩,再次宣传了居家观察的要求,在没有解除居家观察前,绝对不允许外出;10时左右,追踪发现两人擅自外出。

针对两人心存侥幸,不履行居家观察承诺事项的情况。镇防控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及时组织派出所、医院、镇村干部对二人依法送至县集中隔离区进行了集中隔离。

温馨提示:为防范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请各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通讯员芶仁炽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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