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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全面实施社区防控“七个严格七个一律”

 2020-02-13 11:26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日,绥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控、查、治”要求,从2月5日起,全面实施社区“七个严格、七个一律”,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居家生活,一律控制出门人数。鼓励通过电商配送、委托他人代购代买生活物资。确需出门采购的,每户(居家观察户除外)每天只能指派1名共同生活成员出门采购,其余人员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陪同就医、就学外,一律不得出门。

严格楼栋管制,一律持卡进出排查。以楼栋为单元、以户为对象实施排查,人人实行持卡通行,户户发放“依法严厉打击隐瞒疫情、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公安告知书。每户发放1张通行卡,每天只能使用1次1人,除特殊情况外本户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出。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家庭,所有共同生活成员一律不得出门、不得与其他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除外)有任何密切接触。

严格群众主体,一律户户参与管控。以楼栋为单元选出楼栋长,成立3人至5人管理小组,群众必须户户出人参与管理(未满居家观察期限的家庭除外),并严格实行进出登记,登记人与被登记人要保持1米以外的安全距离,并做好自我防护。凡是楼栋没有负责人、群众不参与、对象不主动报告、群众不监督举报、出入不管控的,一律查封所在楼栋或者该户家庭,实行封闭管理。

严格禁止群聚,一律依法立案处理。一律禁止举办、承办、邀约和参与一切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凡是聚集2人以上非家庭成员,在居家以外的场所就餐、打牌、唱歌等行为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群聚的,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全县所有允许营业的商店、超市等每天20时前必须关门停业;除集贸市场以外,所有商店、超市实行轮流进入,大型超市内的购物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小型商铺内的购物总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不得有居家观察和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进入。

严格人员流动,一律禁止走串互通。一律禁止小区与小区、楼与楼、户与户之间串门走亲和互通往来,如发现人员走串、车辆互通的,一律查扣车辆和依法处理相关人员。摩托车除驾驶员外一律不得载人;小车原则不得载人,特殊情况下除驾驶员外可加载1人。

严格出租管理,一律连带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出租房主体管理责任,房屋出租人要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未有效管理发生疫情或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连带责任。

严格防控要求,一律依法从严打击。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干部群众都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对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说明情况和不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造谣传谣信谣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因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疫情传染扩散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 燕)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雷娟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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