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2-07 15:11市级媒体、县级媒体,各微信公众号及自媒体:
为进一步规范昭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闻宣传工作,市级媒体、县级媒体在深入采访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各级各部门创办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公众号,在转载昭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闻时,要以昭通日报社、昭通广播电视台、县级融媒体中心报道的新闻为准,要原文、原图转载新闻,注明新闻来源和采访作者,不得随意更改新闻标题和新闻内容。对随意更改新闻标题、“掐头去尾”、图文不符、增加解读等行为,误导广大社会公众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自媒体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禁言、封号等处理;对造成重大传播失误,误导社会公众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欢迎广大公众进行监督,对此情况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8987013659。
特此通知
昭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宣传舆论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昭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宣传舆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