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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试点

 2016-03-16 10:41  来源:

(通讯员 吴长宽)近日,镇雄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吴洪香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透露,镇雄县将在雨河镇观庄村、赤水源镇螳螂村、花朗乡法地村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试点工作。“通过给村级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制定固定的‘路线图’,真正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制度‘笼子’里,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村官清正廉洁,促使党建扶贫双推进。”吴洪香如是说。

据介绍,该县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试点工作,首先是认真梳理村级干部手头的权力,并按时对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工程、每一笔资金进行公示,让村监委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其次是规范村级干部权力运行的流程,制定固定的“路线图”,确保项目和资金阳光运行,尽量压缩村级干部任性用权的空间。第三是县委组织部组建工作机构进行定期督查,认真开展考核考评,督促和激励村级干部积极作为,不断提升村级组织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该县有关领导表示,当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以后,县委组织部将建立完善一套制度、规范、手册和流程图,在全县30个乡镇(街道)244个行政村(社区)和新诞生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推广,及时对权力清单中村级干部的权力范围、运行流程以及村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公布,将村级干部处理村务的程序、过程和结果晒在阳光下,引导村民熟知权力运行过程并参与监督,绝不给村级干部留徇私的口子。

据了解,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试点工作,在我省尚属首家。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推出后,村级干部的权力运行将得到约束,村民的监督监管会更加有力,村务工作将更加透明,农村行政开支将有效减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村级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将发挥得更好,村级组织自治的能力和水平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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