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昭通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01-29 20:28为切实保护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昭通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现将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全市分布的常见野生动物种类:
(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云豹、林麝、黑颈鹤、金雕、白尾海雕、白肩雕、白冠长尾雉等;
(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鹳、楔尾绿鸠、白琵鹭、白鹇、白冠长尾雉、红腹角雉、红腹锦鸡、血雉、小鸦鹃、高山兀鹫、黑冠鹃隼、黑翅鸢、雀鹰、松雀鹰、凤头蜂鹰、鹊鹞、松雀鹰、白尾鹞、鹗、燕隼、游隼、红隼、白腹锦鸡、蓑羽鹤、灰鹤、领鸺鹠、斑头鸺鹠、鸢、短耳鸮、斑嘴鹈鹕、绯胸鹦鹉、鸳鸯、猕猴、藏酋猴、小熊猫 、狼、豺、黑熊、水獭、大灵猫、小灵猫、斑林狸、金猫、斑羚、苏门羚、鬣羚等;两栖类有红瘰疣螈、贵州疣螈、大鲵等。
(三)“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猪、野鸡、野兔、猪獾、狗獾、花面狸、黄鼬、喜鹊、啄木鸟、乌鸦、燕子、麻雀等。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一)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在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三)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四)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禁止出售、利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六)禁止违法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七)禁止为岀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八)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九)禁止违法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无证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鼓励公民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涉枪涉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打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市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昭通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0870—2230352
昭阳区森林公安局:0870-2168033
鲁甸县森林公安局:0870-8122329
巧家县森林公安局:0870-3024658
镇雄县森林公安局:0870-3123279
彝良县森林公安局:0870-5121989
威信县森林公安局:0870-3181110
盐津县森林公安局:0870-3031676
大关县森林公安局:0870-5623701
永善县森林公安局:0870-4123152
绥江县森林公安局:0870-7622543
水富市森林公安局:0870-8636294
昭通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1月28日
来源: 昭通市自然资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