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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民,请配合接受检测,千万别学他!

 2020-01-28 22:31  来源:永善警方

1月27日,永善警方查处一起发生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阻碍执行职务的案件,行为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1月24日,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永善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交运局等部门在金沙江永久大桥(云南永善县桥头)处设立疫情检测点,对进入永善县城的车辆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27日20时许,刘某某(男、29岁、永善县细沙乡人)驾驶一辆皮卡车从细沙出发,途经溪洛渡水电站二专线过金沙江永久大桥,驶入永善县相关部门在此设立的疫情检测卡点,在工作人员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测时,刘某某不听指挥,拒绝接受检测并强行驶离卡点。溪洛渡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将刘某某拦获并传唤询问,刘某某对拒不配合检测并冲卡驶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警方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醒注意

昭通市公安局发布的《昭通市公安机关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指出:
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等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以阻碍执行职务案调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因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阻击战

来源:@永善警方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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