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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收缴资金,昭通通报9人违纪问题

 2019-12-31 21:05  来源:昭通日报

01

昭阳区:通报2起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1、昭阳区龙泉派出所民警马锐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2016年5月20日,肖顺高、姜兴伟、段顺勇等人在昭阳区国学路石庄物流园处无故殴打开车经过该处的吴某勇,吴某勇于当日到昭阳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口头报案,龙泉派出所民警马锐同志负责接处警处置。但马锐受理吴某勇报案后,仅有接处警登记表、行政案件受案登记表和吴某勇本人的报警笔录,而未对该案开展其他任何工作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汇报,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造成肖顺高等人长时间犯案不断,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18日,马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昭阳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岳万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6年9月12日,肖顺高因易某章向其借高利贷100万无力偿还,到昭阳区新大市场强行驱赶易某章门面的租户,并持械将租户王某文的员工黄某君打伤,黄某君于当日向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110指挥中心报案。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岳万祥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处置,但岳万祥只告知黄某君先到医院检查、治疗,并未对现场进行任何调查了解便离开。第二天黄某君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岳万祥仍未开展过任何工作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报告。岳万祥未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案件,履职不到位,造成肖顺高等人长时间犯案不断,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18日,岳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威信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威信县庙沟镇马河村刘家坳村民小组原小组长王宗环侵占国家及个人资金的问题。王宗环任马河村刘家坳村民小组长期间,在统计2016年度退耕还林验收面积时,将未确定户主的38.45亩土地私分在自己三弟兄名下,共冒领补助资金9612.5元。王宗环还将刘某某等四户全家外出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合并在廖某某名下,2018年7月24日,王宗环在廖某某银行卡上取出补助资金7000元及廖某某其他资金1000元,但只付给廖某某1700元,付给刘某某1000元,剩余的5300元被王宗环侵占。

2019年10月30日,王宗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威信县旧城镇原副镇长刘应林和旧城镇松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烈昭等5人不正确履职,导致农危改资金流失的问题。旧城镇松林村红卫、杉树易地搬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旧城镇政府挂村领导和村两委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22户农户违规领取农危改补助资金224400元。

2019年10月30日,挂村领导刘应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11月10日,松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赵烈昭、党总支副书记杨成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王世裕、村委委员吴兴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威信县旧城镇龙马村党总支副书记张文勇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的问题。张文勇在任旧城镇龙马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违规套取龙马村顺山村民小组实施的“一事一议”联户路工程项目资金34450元,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

2019年11月10日张文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hdwk2158200)综合丨昭通市纪委监委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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