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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七条标准选择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2015-12-17 18:45  来源:

本网讯(记者 张清会)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镇雄县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成调研组,在全县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与群众座谈、征求乡镇领导意见,严格把握七条标准,认真选择项目实施示范点。

一是产业有支撑,所选的点有1—2个成规模、见效益、能够保证农民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的现成产业或后续产业作为支撑;二是生态环境好,示范点无地质和自然灾害隐患,农户四周绿树掩映,田间地角有林木,山上植被覆盖好,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三是贫困面不大,示范点贫困户低于20%;四是民风民俗纯,村民和睦相处,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社会治安好,民间纠纷少;五是交通较方便,所选的示范点在县乡公路沿线,便于群众参观学习;六是群众愿意干,农户对新农村建设愿望迫切,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高;七是组织有保障,村组干部有能力、有魄力、有责任心,能够组织和发动群众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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