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
2019-12-26 11:16谈到“黑恶势力”
大家肯定唯恐避之不及
这样的一股势力
是生长在社会的毒瘤
不仅危及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稳定
还会给人们带来挥之不去的阴霾
2019年
是昭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也是“攻坚之年”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截至2019年11月25日
全市共打掉黑恶团伙54个
(涉黑9个、涉恶45个)
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2件
逮捕675人
抓获犯罪嫌疑人896人
刑事拘留628人
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0493.72万元
批捕涉黑涉恶案件88件432人
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3件378人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一审17件107人,二审11件61人
判处5年以上重刑人数
一审41人,二审33人
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人员169人
处理(含未立案)242人
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
问责及组织处理125人
清理有问题的村干部373人
调整撤换村级党组织书记410名
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8个
复盘核查重大案件349件
重点线索1562条
接收各类举报线索4160条
核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208条
排查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突出问题线索1429条
有效整治行业乱象710个
治安乱点60个
扫黑除恶
昭通一直在铁拳出击
下面
小编将带大家回看
这一年昭通“扫黑除恶”
部分典型案例
昭通首个被打掉并审结的一起恶势力团伙
张海、孟云波、王刚、梁某雷年轻气盛
经常集结在一起喝酒、上网、唱歌、打架
是当地有名的“铁三角”
在生活中结成较为稳定的恶势力
他们见到曾经结怨的人、看不顺眼的人
甚至听到摩托车油门声音大的车主
都要殴打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短短一年间
他们多次结伙随意滋事、殴打他人
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
在盐津县盐井镇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张海参与作案5起,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
孟云波参与作案4起致3人轻微伤
王刚参与作案3起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
梁某雷为报复他人,邀约张海、孟云波、王刚故意伤害张某身体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海、孟云波、王刚、梁某雷系共同故意犯罪,几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没有明显的主从特征,属于一般共同犯罪。张海、孟云波、王刚一人犯数罪,应实行并罚。张海、孟云波、王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梁某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王刚在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应对其从轻处罚。张海、王刚的亲属对部分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王刚在实施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属于在校学生,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
依法判决
张海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孟云波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二年零十个月
梁某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刚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审判后
4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表示不再上诉
他们血气方刚,江湖义气重,不懂法不守法
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后果
虽然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处
但他们的故事值得社会引以为戒
未成年人的社会交往问题
都值得大家沉思和重视
昭通公开宣判张自勇等36人及刘世犁涉黑案
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自勇等36名被告人及刘世犁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张自勇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彰显组织势力,树立组织权威,扩大组织影响力,垄断、控制巧家县的赌博游戏室市场,获取组织利益,保障组织正常运转,被告人张自勇亲自带领或者支持、纵容其组织成员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对巧家县赌博游戏室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在云南省巧家县、四川省宁南县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上述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对张自勇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强奸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刘世犁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
对朱勇华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四十九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苟昌林犯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四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3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张廷云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加上原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三十八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许祥兴等32人,根据其所犯罪,数罪并罚后,分别被判处十九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涉案个人房产、车辆等被依法没收。
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对涉及的14项罪名100余起犯罪事实及证据,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昭通市首例涉恶“保护伞”案件
2010年至2018年
余发鹏利用担任威信县公安局政委的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数额巨大
2012年
被告人余发鹏在担任威信县公安局政委期间
徇私枉法,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息一经曝光
便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
广大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在余发鹏归案前不久,威信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扎西派出所所长万赟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该案是昭通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首例涉恶“保护伞”案件
万赟、余发鹏案的告破
只是昭通市重拳去“腐”打“伞”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涉案55起,涉嫌9项罪名!镇雄“村霸支书”被抓
2018年1月26日
镇雄县打处了以该县五德村村支书袁某文为首
团伙成员多达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9年3月18日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袁某文等人
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袁某文自1997年担任五德村村支书以来,一方面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职务谋取私利,随意安插社会闲散人员到村委会上班,笼络团伙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充当打手;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影响力,向当地党委、政府推荐2名村党支部书记,同时把持了3个村的基层政权,长达20余年。
期间,以袁某文为首的团伙不断扩大。据警方调查,该团伙包括了袁某文在内的五德镇4名村党支部书记、8名村委会委员,企业法人、政府工作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人员等共30余人。
五德镇辖区内有很多煤矿企业,大多由浙江籍和福建籍老板经营。“袁某文披着村党支部书记的外衣,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使用软暴力等手段打压煤矿企业。”五德镇的基层办案民警说。村中的煤矿企业需要修路,以方便煤矿运输。以袁某文为首的组织便利用袁某文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找煤矿企业索要高额征地费用,同时压低村民的征地补偿款,从中获取差价。
此外,矿区内若有修公路或是建设办公楼等基础设施的工程时,必须依法依规、以招投标等形式开展。但以袁某文为首的组织为了承包工程,采用组织人员堵路、拉石头堵办公楼等方式,胁迫矿区将工程承包给该组织。大量煤矿企业迫于无奈,只能服从。不仅如此,该团伙还在“发煤环节”找煤矿企业压低煤矿价格,打压其它发煤竞争者,获取经济利益。
黑恶势力侵蚀农村基层政权
导致农村基层群众苦不堪言
昭阳区“弑杀会”15名成员作茧自缚被剿灭
2017年9月
李某阳组织成立“弑杀会”组织
成员有刘某猛、严某心、饶某、艾某思、陈某榕、符某海、陈某荣、赵某磊等10余人
均为昭通城周边地区20岁左右的无业青年
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
“弑杀会”成员邀约其他人员多次在昭阳区不同地点和其他人相互邀约聚众斗殴
妄想在昭阳城区称霸
“弑杀会”团伙成员李某阳受王某金邀约,李某阳又邀约了“弒杀会”成员艾某思、赵某磊、刘某猛、陈某榕,陈某荣等人,与之前和王某金发生争执的一方,在迎丰桥相互持械斗殴,后来李某阳等人将对方打跑,将对方停在昭阳区迎丰路与学生路交叉口的汽车玻璃砸坏后逃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凌晨1时左右,因姜某平与“弑杀会”成员赵某磊在QQ上发生矛盾,赵某磊邀约李某阳等,双方邀约在大龙洞打架未果后,双方又约在东门步行街打架。姜某平便带了20人到步行街上口,“弑杀会”成员李某阳、徐某孟、饶某、陈某榕、艾某辉、赵某磊、严某心、刘某猛等人持七八根钢管与姜某平、李某强、刘某华等人发生打斗,将姜某平等人打跑。
2017年12月18日凌晨4时左右,“弑杀会”成员严某心、陈某荣、饶某、艾某思、陈某榕、赵某磊、符某海以及张某、杨某峰等人在昭阳区国防广场“芭比”门口,与朱某春邀约的人因口角发生冲突进行斗殴,双方人员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2018年1月2日,“弑杀会”成员李某阳、艾某思、严某心等人在昭阳区东门步行街唱歌出来后,代某啸邀约10余人找到李某阳等人欲动手打架,后艾某辉电话邀约10余人赶到现场,艾某辉、艾某思、李某阳等人动手殴打了代某啸。两天后,代某啸带人在北闸镇持刀追赶徐某孟和艾某辉。2018年1月18日,由吴某齐通知严某心(持刀)、徐某孟、艾某辉、陈某荣等人到昭阳区东门步行街与代某啸等人打架,因代某啸一方没来未果。在2018年1月底,代某啸邀约李某等人对李某阳、徐某孟等人进行殴打,致李某阳臂部受伤。
2019年1月30日
昭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李某阳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其他14人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以上5个案例
只是昭通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一部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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