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19-12-23 16:212019年,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有哪些亮点?12月23日,记者从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24153户9945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得到解决。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已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十三五”以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人民政府连续3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列为10件惠民实事之一。
今年,云南印发《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关于成立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还抽调80名技术骨干实行驻县帮扶,帮助指导37个县(市、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等技术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建成。
同时,根据制约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因素,云南因地制宜采取精准工作措施。比如,对水量不足的采取新建水源工程、联网供水、改扩建水厂等措施,增加供水和输配水能力;对水质不达标的采用更换水源或是配套净水消毒设备等措施予以解决;对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采取配套供水管网、新建分水建筑物等措施予以解决;对供水保证率低的采取增加水源、更新改造管网、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予以解决。
为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平,云南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不断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随后,又将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四级监督举报电话发放至所有受益农户,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供水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另外,云南省水利厅还起草了《云南省村镇供水办法(草案)》,并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进工作,于2019年3月底报送省司法厅。目前,该《办法》已列入2020年地方法规一档,争取2020年上半年出台。
据悉,截至目前,“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云南累计完成投资110.4亿元,巩固提升了1819.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2019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可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可达90%以上,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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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评价标准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主要通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来判定。只有这4项指标同时满足达标条件时,方能判定该农村人口达到饮水安全有保障标准。
具体内容为:
水量:年均降水量不低于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35升;年均降水量不足800毫米的地区,每人每天可用水量不低于20升。
水质:千吨万人有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千吨万人无水厂的供水工程水质符合GB5749宽限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对于当地人群肠道传染病发病趋势保持平稳、没有突发的地区,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和消毒剂指标可不纳入评价指标。
用水方便程度: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供水保证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其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云南网记者 夏方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