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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4 11:41本网讯 通讯员 程洪 顾敏 9月22日,镇雄县集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会计、出纳、学生营养改善专职管理员等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中,该县工商局、农业局、粮食局、食药监局、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业务精英利用多媒体手段,结合身边的生动事例,就大宗物品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食品采购验收等环节注意事项、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及去除办法、肉品及禽蛋采购验收操作规范、粮油运输储藏及质量要求、采购食品商标标识和索票索证及台账建立办法、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和备案程序、食堂日常操作及法律责任、学生营养改善账务管理及月报业务、学生营养改善日程监管及档案建设、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内容等作讲解培训。
据了解,镇雄县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对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全部实行“一日一账”制度,即对每日食品建立登记台账,对库存量和出库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校对学校营养餐所需食品的采购实行招投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责任考核量分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年度考核为倒数5名且年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下(含90分)的学校,“责任对象”实行连带通报,被通报对象当年年度考核一律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树先和晋级晋升资格。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责任事故,相关经费按责任大小由个人承担,触犯纪律法规的按相关程序处理。因未严格执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规定,或者失职渎职造成群体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首先一律实行免职,再按相关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