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11-26 09:1711月22日,市委副书记王忠主持召开昭通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督察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通报2019年度市级第二轮督察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工作,研究下一步督察重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见“行动”向见“成效”升级,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打好坚实基础。
市政协主席成联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洪乖、卢登富,副市长苏建宏,市政协副主席胡建普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自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少数河(湖)长履职不到位、个别河(湖)长联系部门工作不认真等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四个一”中关于“护好一江清水”的要求,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和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督察工作体系,用严格的督察推动责任落实;要盯住问题不放抓督察;要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大局,提高督察工作的针对性;要进一步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提高督察工作效果,切实把水环境保护好、治理好、管理好,为建设最美昭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