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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密 推进新时代保密工作转型升级

 2019-08-22 09:00  来源:中国网

198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2010年4月修订。30年来,保密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密法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取得重要成绩,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作出了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印发“十三五”时期保密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坚持党管保密、加强依法治密、加大创新力度、做好综合防范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保密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不断强化。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生深刻变化、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深刻总结保密法治建设取得的经验成绩,对于全面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基本规律,更好发挥保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保密工作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密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保密管理基础有力夯实

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保密法规制度体系是依法治密的前提,也是保密管理的基础性工程。保密法颁布以来,全国保密战线牢牢把握保密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管保密的根本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结合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现实问题,加强保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党内保密法规文件作用充分发挥。以中央文件、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国保密事业“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性文件,中央保密委员会研究制定保密工作责任制、网络保密管理、保密科技工作实施等文件,对保密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领域进行部署安排,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巩固完善,党管保密原则在保密事业各项工作中得到充分贯彻和切实强化。

二是保密法律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以宪法为依据,着力构建完备齐全、联动协调的保密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出台《保密法实施条例》和《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等保密法规和部门规章;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保密科技工作现实需求,制定印发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保密标准。不少地区和部门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保密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保密工作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是保密法规制度质量显著提高。落实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为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网络保密管理等重大工作任务推进提供制度支撑。及时进行立、改、废、释,对保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注意保持与其他部门相关规定的衔接一致,确保保密法规制度的内在统一。如,在服务民营经济振兴、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规范涉密载体管理等方面,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保密工作的强大合力正在形成。

四是保密法治研究交流稳步推进。参与发起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在一批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成立保密法与保密管理教学科研中心和基地,设立保密管理专业,建立了完整的保密学历教育体系。积极开展保密法治理论交流,与部分国家签订政府间保密协定。

二、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理念全面强化,保密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是法治理念在保密工作领域的具体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应对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新挑战的有效手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国保密战线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将依法管理理念贯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管理、保护全过程、各环节,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提高保密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依法解决保密管理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把国家秘密定准,解决的是源头问题;把涉密人员管住,解决的是根本问题。保密工作始终把依法规范定密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实现国家秘密标志规范标注,会同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时开展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集中清理工作,定密解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明显增强。始终把依法加强涉密人员管理作为关键环节,出台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密人员分类确定和保密审查,涉密人员教育培训、保密承诺、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批、脱密期管理得到加强,有效实现涉密人员全方位、闭环式管理。

二是依法处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保密法确立的重要原则。随着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期待越来越高。一方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对机关、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公开的要求,纠正以信息涉密为借口拒绝公开应公开事项等问题,为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依法强化科技支撑监管能力。针对信息化条件下,国家秘密信息存储和处理日益数字化、网络化,网络空间成为窃密与反窃密斗争主战场和泄密重灾区的严峻形势,重点强化涉密网络分级保护、规划建设、投入使用审批、运维保障、信息管控等全过程管理,依法实施测评审批和风险评估,确保全国在用的涉密网络全部达到分级保护标准要求;依法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强化技术监管措施,及时发现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调整增强保密技术服务、科技测评职能和队伍,保密科技研发、测评、监管、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四是依法追究保密违法责任。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督查、“进驻式”保密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清除风险隐患,先后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完善保密检查、泄密案件查处、密级鉴定等工作机制,发挥案件通报机制警示教育作用,彰显保密法治权威。

三、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加快推进,保密行政行为日益规范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2017年,国家保密局以保密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见》,提出落实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明晰保密管理权责、规范权力运行等4个方面15项具体要求,推动保密工作依法行政迈入新阶段。

一是建立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全面梳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处罚、泄密案件调查等8个方面职责,以及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履责方式,落实履职尽责、考核追责等责任要求,编制并试行包含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的权责清单,为全面规范保密行政行为打牢制度基础。

二是严格规范保密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着力构建“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的保密行政执法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健全保密依法行政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调查核实违法行政行为并依法做出处理。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保密资质审批改革。落实国家“放管服”要求,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规范为行政许可,明确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条件。畅通申请渠道,设立统一的审批机构和规范化的受理窗口,建立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清理14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审批流程,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制度性成本。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双随机”、年审和违规处罚通报等制度,强化惩戒力度,健全退出机制,实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目标。

四、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保密思想防线巩固加强

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是保密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开展了一系列范围广、影响大、反响好的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密法治教育培训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社会公众保密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课程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自觉学法用法。依托保密教育实训平台,组织开展保密教育轮训,普及保密法治知识和常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是打造“尊法懂法”的保密干部队伍。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力度,充实保密法治工作力量。将保密干部法治教育同理想信念、安全形势、知识技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保密法治教育列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和保密干部入职培训,教育全体保密干部熟练掌握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动全社会“知法守法”。从“二五”开始,组织实施保密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推动保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拍摄播放电视剧、纪录片、宣传片,出版发行保密法释义、辅导读本等保密法治知识普及读物,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关注和支持保密工作的氛围日渐浓厚。

30年时间荏苒,半甲子岁月如梭。回首过往,保密法治工作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展望未来,新时代保密法治建设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纪念保密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牢记使命、砥砺奋进,革故鼎新、继往开来,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保密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新时代保密工作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为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田静)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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