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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09:29本网讯 通讯员 温清华 2014年,对于长期住茅草房、杈杈房,生活在山高坡脊、土质瘦薄、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的镇雄县花山乡大火地村新村村民组的50户250名贫困苗族同胞来说,是他们终身难忘的一年。
这年初,他们如期住进了党委政府为他们统一修建的新居,告别了昔日比较简陋的居住环境。住房由过去低矮潮湿的土坯房、茅草房、杈杈房变成了现在70余平方米的二层砖混结构的新居,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住房难、行路难、用电难、吃水难等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为早日实现“移得出、搬得进、稳得住、能致富”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大火地村新村村民组位于花山乡大火地村东北部,距花山乡政府驻地约15公里,最高海拔高度1980米,最低海拔1640米、山高坡陡,从山顶到沟底在50度左右,50户250人依坡而居住在半山腰间,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该村民组年平均气温13℃,年日照时数1095小时,年降雨量1100毫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
“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在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镇雄县结合大火地村新村村民组实际,对50户苗族同胞进行易地搬迁,从根本上拔出穷根,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
易地搬迁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房屋设计保证了所有人口能住,收获的粮食能炕,喂养的牲畜能关,主房屋面用水泥彩瓦盖顶,畜圈、厕所用石棉瓦盖顶。农户与农户之间,以2米宽的水泥硬化路相连接。除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外,国家补助90万元,户均补助18000元。为了让贫困农户搬迁后有地种、有粮吃,项目设计考虑人均建设1亩基本农田,还可以通过改造宜农荒山,达到解决温饱的目的。
项目实施后,通过地力培肥、中低产田改造和文化科技素质培训,村民宜林则林,宜粮则粮,宜牧则牧,除发展传统的种养业外,部分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有效增加他们的经济总收入,加快脱贫致富进程步伐。2014年底,村民收入从2010年末人均有粮350公斤,人均纯收入1400元上升到2014年的人均纯收入可达2000元,人均有粮450公斤。
没有搬进新房前,村民朱德祥一家4口人住的是杈杈房,靠种植包谷、洋芋生活,年收入不足3000元,只能维持简单的生活开支,刮风下雨还担心着那低矮潮湿的杈杈房,很费心。
搬进新居后,朱德祥感觉心里踏实了,再也不担心下雨屋漏,刮风屋顶被揭了。“有房子住了,政府还培训我们技术,收入比以前增加了许多。我们再苦一点,一定会过上更好的日子。”朱德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