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11-04 15:1611月1日至2日,镇雄县组织的8个巡察组全面进驻该县8家县直单位和8个乡(镇),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这是镇雄县开展的第二轮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目的是立足脱贫攻坚关键节点,从党内监督层面出发,聚焦脱贫攻坚领域,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堵塞漏洞、形成震慑,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担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该县按时保质打赢脱贫攻坚战。
巡察期间,巡察组结合全县实际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对影响脱贫攻坚的问题开展巡察:一看内容,是否做到“六个精准”;二看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三看作风,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四看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存在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五看部门职责,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巡察相关制度及党内法规相关规定,对照脱贫攻坚政策要求,通过以下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即: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专题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知情人询问了解情况以及到被巡察单位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脱贫攻坚重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村入户深入了解。对巡察发现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巡察组将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整改;对巡察发现脱贫攻坚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如实向县委报告。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箱,公示巡察公告和监督电话,接受各方面举报和监督。
据镇雄县委巡察办相关人员介绍,本轮巡察为期40天,将持续至12月10日结束。
(通讯员 周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