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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20:25本网讯 (通讯员 王毅)近日,镇雄县发布关于整治乱吐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公告,整治街头违章或不文明行为,凡是出现乱吐痰、随意便溺、乱扔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都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
《公告》显示,吐痰、便溺,乱扔皮壳、烟头、纸屑等废弃物的,罚款10元;机动车内人员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罚款50元;沿街道抛撒冥纸,罚款50元;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乱倒垃圾的,罚款50元;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