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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溪洛渡镇持续推进依法“控辍保学”工作

 2019-10-24 10:4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永善县人民法院在10月8日成功调解两起溪洛渡镇依法“控辍保学”诉讼案后,10月23日,溪洛渡镇人民政府再次向永善县人民法院起诉两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送子女入学)案,再一次获得庭外调解,两名学生成功入学就读。

学生刘乙(化名)、李甲(化名),两名学生家住溪洛渡镇,分别在永善县、镇雄县接受义务教育。在今年的9月开学后,两名学生未按期返校上课。溪洛渡镇组织镇村干部,教师、驻村工作队通过多种渠道与两位学生家长多次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法规,要求两位家长履行法定监护义务,送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但两名学生家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溪洛渡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6日依法分别向学生家长送达《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溪义通字【2019】第96、97号,责令两位学生监护人限期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两位被告未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定监护人应尽义务,两学生一直未返校。为了维护两学生的权利,溪洛渡镇人民政府向永善县人民法院提起两起监护权纠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将未成年的两个孩子及时送至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永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多方开展调查走访,查清案情后,于2019年10月23日组织溪洛渡镇人民政府、家长、学生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在10月25日前送学生到校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近期,县法院还将对溪洛渡已诉讼立案三起“控辍保学”案件进行审理。

通讯员 芶仁炽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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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永善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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