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2019-10-23 01:02“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这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
告诉我们要拾金不昧
可是,男子捡到一张信用卡
结果,却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近日,巧家县公安局巧家营派出所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刑事拘留1人。
10月9日15时许,村民余某霞到巧家营派出所报警称,其丢失的信用卡内7000余元被人盗取,请派出所调查处理。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走访工作。
经侦查,民警迅速锁定了家住白鹤滩镇核桃村公所的吴某会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晚在其家中将其人赃并获。经询问,吴某会如实供述了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9日9时许,吴某会路过巧家营水库时发现一张信用卡,见周围无人注意,将该卡拾起并逃离现场,后到刷卡机上盗刷现金7000余元,将信用卡和现金藏于家中。
目前,吴某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一些人可能认为用捡来的他人银行卡在ATM机上取钱,或者用别人遗落在ATM机里的银行卡取钱,最多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与犯罪沾不上边。但根据《刑法》规定,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并且这里的“信用卡”是广义的,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所以,拾到银行卡建议及时交予银行联系失主,切莫贪小失大。同时,为了自己钱款的安全,大家要注意密码保管,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应及时挂失。
不是你的东西
终归不是你的!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去做不道德
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事情!
(来源:昭通市公安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