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错过!云南就业补贴申请有调整!
读新闻 2019-10-21 10:58 来源:云南网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精简材料和优化程序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将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也就是说,云南人今后申请就业补贴,将更加方便了!
1、五类人员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一2021年)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2、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国办发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申请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部门协查。3、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4、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机构实现参培人员培训期间每日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打卡并提供打卡记录的,可不再提供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由培训机构归档备查。申请上述培训补贴时,原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凭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上述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不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3、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上述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不再提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对我省户籍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在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职业培训机构提出的生活费补贴申请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生活费补贴支付到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职业培训机构申请生活费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人员名单、代为申请协议书和生活费补贴发放原始凭证等。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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