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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几分钟,有人悄悄走进来,坐到旁听席上……

 2019-10-15 15:06  来源:检察日报

就在开庭前几分钟,
法庭大门被轻轻推开,
有人悄悄走进来,
坐到旁听席上……

推门听庭、集中评议。这个听起来颇有“动感”的举措,已成为上海检察机关提升专业能力建设、锻造铁一般过硬本领的重要抓手。

如今在上海,不少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还有一些法官和律师,谈起这项举措,都纷纷点赞。

不打招呼,直奔庭审现场

今年6月20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婕出庭公诉4起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在开庭前几分钟,法庭大门被轻轻推开,有人悄悄走进来坐到旁听席上。

“我在公诉席上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市院张检?!我紧张得出了汗,这个庭该怎么开呢?逐渐冷静下来后,我想,这4个庭都是简易程序审理,只要确保规范地开好庭就可以了。”回想起那天出庭的情景,张婕记忆犹深,“4个庭顺利开完后,张检对我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庭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小到宣读起诉书的规范。”


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赴静安区法院“推门听庭”。


这次“推门听庭”后,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把从这4起集中出庭案件中听出来的问题,带回了市院检委会。除了他提到的问题,其他检委会委员也反映,通过“推门听庭”发现办案中存在几个重大认识分歧,影响法律正确适用。为此,上海市检察院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办理意见,通过“检答网”等平台予以发布,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导办案。

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做文章,做到对症下药。

今年以来,上海市检察院以强化庭审主导能力为切入点,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委会委员“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要求从各级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开始,对本院检察官的开庭,不打招呼,推门听庭,评优论劣,倒逼检察官查摆自身不足,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目前,这项工作已成为上海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常态化工作。

截至目前,上海检察机关105位检委会委员共“推门听庭”各类案件118件次,其中市院领导班子听庭16件次。


“不定案件、不定出庭检察官,根据法院庭审排期,直赴庭审现场旁听,直接、客观、精准地了解检察官庭审预备情况、主导庭审情况和临场应变情况,以此摸清检察官的办案态度、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底数,评估其是否能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具有现实指向性。”上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皇甫长城表示。

皇甫长城向记者进一步介绍说,首先,庭审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出庭指控能力是刑事办案检察官最重要、最核心的本领,出庭公诉质效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其次,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背景下,要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公诉人出庭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三,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后,对于原来主要负责审查逮捕工作的检察官,现阶段尤其要注重出庭能力的培养;第四,随着法院大力推进网络庭审直播,必须全面提升检察官庭审驾驭能力,不惧“聚光灯”和“放大镜”。正是基于这些考虑,上海市检察院党组决定以“推门听庭、集中评议”为抓手,狠抓检察官专业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庭上听、庭后评


如今,在上海各检察院局域网首页显著位置,都设立了“出庭排期表”专栏,每周五下班前更新下周本院出庭排期信息,供上级院及本院领导、检委会委员及时查阅,随机听庭。


上海市检察院和浦东新区检察院的检委会委员通过视频远程听庭评议。


“‘推门听庭’形式较为自由,能够让检委会委员‘动起来’,真正发挥带头指导办案的作用,他们能够结合自身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就如何适应不同庭审环境、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提高释法说理水平等方面为出庭检察官传道授业解惑,服务高水平检察队伍建设。此外,还能让办案检察官‘紧起来’,促使出庭检察官庭前仔细研判,庭上精准指控,庭后总结提升。”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韩东成认为,通过两方面的良性互动,可以使检察工作整体上强起来,既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又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做到“内强外刚”。

“在出庭公诉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当我完成自己负责的刑事指控部分后,才发现旁听席上有听庭的领导。”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黄皓翔回忆,当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提出被告要赔偿污染物处置费用时,辩护律师却作出其不构成犯罪的质证。这让他开始思考:今后此类案件出庭,审理民事部分时,负责刑事部分的检察官能否再回答问题?如何与公益诉讼检察官更好地配合?

“‘推门听庭’旨在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检察官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因而选择听庭的案件呈现丰富性和多样化。”皇甫长城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听庭范围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包括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再审程序和刑事附带民事程序审理的案件,重点关注群体性案件、专业性案件、新型犯罪案件、涉外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体现检察改革新举措、公诉工作新要求的案件。

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厉永佳完全没有想到,他办理的一个二审撤诉案件开庭,突然会有本院的检委会委员来旁听。厉永佳这次出庭只是程序性的要求,但考虑到被告人是涉嫌盗窃罪的60多岁老人,他又临时增加了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结果使整个庭审更加规范、更有意义。

许多检察官表示,随着“推门听庭”不断向纵深推进,大家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会下意识、更自觉地绷紧神经,庭前准备工作更加充分、扎实,庭审表现也力求完美,包括仪表、着装、语言,都要追求极致,不能有差错。

上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王立华认为,“推门听庭”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让检察官对每一次庭审都全力以赴,以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力争把每一个复杂案件的庭审开得漂亮、明了,把每一个简单案件的庭审开得规范、高效。

如果说“推门听庭”是一场突击考试,那么“集中评议”则是一堂生动课。

在“推门听庭”后,检委会委员要对听庭情况逐案、逐人、逐项“集中评议”,对出庭检察官的法律文书质量、出庭礼仪等进行点评,详细分析出庭检察官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法庭辩论情况,对其庭审预判力、掌控力、应变力等指控证明犯罪能力,释法教育安抚等群众工作能力,以及与律师的辩论沟通能力等开展评判,重点围绕检察官出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委会正在评议。


据上海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肖宁介绍,“集中评议”的时间因案而异,对于一些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听庭的检委会委员在庭审后会立即与出庭检察官开展“集中评议”,第一时间对检察官的出庭情况进行讲评,直指检察官的欠缺之处。

“而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集中评议’也会安排在检委会委员经过详细阅卷、认真研究案件,出庭检察官经过全面深刻自我总结后的一段时间进行。另外,还会对同类型的几个案件听庭后统一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存在的共性问题。”肖宁说。


“隔段时间再‘集中评议’,不是对案件的忘却,而是对整个过程的复盘,给了我更多思考、提升的空间。”徐汇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胡卓英坦言,“我们平时很少能从繁忙的办案工作中停下来集中时间去总结,总结的少,提升的也就慢。而‘集中评议’时检委会委员面对面作最犀利的点评,使我们从不同视角知道自己的不足,促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对整个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做最深刻的检视剖析。


如果是我,该如何应对


上海市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杨永勤,半年多前还是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她对“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有更多更深的感悟。

她以自身经历谈了体会:“作为基层院检委会委员,听庭时主要考察本院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出庭能力、指控效果,在评议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而作为市院检委会委员,更多的是发现各院在办案机制、程序和规范上存在的差异,以及需要研究统一的地方,解决在检察官管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但无论哪个层面,这项工作都是对检委会委员自身业务水平的检验和提升。”

身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每当听庭听到疑难问题时,杨永勤都会不由自主地扪心自问:如果自己是庭上检察官,应该如何应对、是否能够应对?

与杨永勤深有同感,许多检委会委员向记者反映,“推门听庭、集中评议”的随机性、即时性和专业性,对检委会委员的政治能力、学习能力、业务能力、指导能力和研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4月10日,徐汇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该院检委会秘书、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陆静回忆:“上午9:07分,领导通知我召集所有检委会委员去听庭,9:10分出发,委员们快速调整了手头工作,最后无一缺席。这充分展现了委员们的集体观念、统筹协调水平和讲政治、顾大局的能力。”


“当天听的是一件较为复杂的‘套路贷’案件,委员们在没有事先看到起诉书的情况下,通过旁听快速理清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这充分考验了委员们的学习能力和业务能力。”陆静说,庭审后,委员们当即对出庭检察官的表现进行分析和评价,充分展现了他们的指导能力和研究能力。可以说整个“推门听庭、集中评议”过程都凸显了检委会委员的高参与度、高专业性。


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检委会听庭评议一起“套路贷”案件。


“检委会是检察机关最高的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委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皇甫长城说,动态监督庭审质量与程序,也倒逼检委会委员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强化检委会对业务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

作为市院研究室负责人,皇甫长城几次与市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陶建平一同听庭,也受到了很多启发。

在旁听一起法院自行决定再审的案件后,陶建平在评议时提出,法院自行调取核实证据启动再审,检察机关应该如何认定法院的证据?再审时,检察官是以公诉人的身份还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出庭?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工作流程如何衔接、决策定位如何设置?

同样是以检委会委员的身份“推门听庭”,宝山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张岚又有另一种思考:作为案管部门从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检察官,不在一线办案,长期“缺课”,“推门听庭、集中评议”是提高办案能力的最好“补课”方式,同时也是转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理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

“张军检察长强调,负责案管工作的部门要想方设法支持、帮助业务部门更加优质高效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张岚补充道,我们要通过听庭发现案件的症结在哪,对出现的个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反馈,与办案部门共同提高办案质效。


好措施,就要用足


“以前多是观摩示范庭,出庭人会预先得到通知做好充分准备。有一天,青浦区检察院临时联系我一起去听庭,而且出庭人事先不知晓。这种形式很新颖,让我们看到了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最真实的状态。”上海市青浦区人大代表、青浦区夏阳街道青湖社区党总支书记钱继新认为,检察队伍能力只有足够过硬,才能不惧群众的检验。

随着“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深入推进,各基层检察院不断丰富形式,邀请系统外人士也参与进来,从外部视角对检察官出庭进行品评。


“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带队‘推门听庭’,庭后邀请我们合议庭成员开展‘集中评议’,大家充分发表各自观点,厘清了案件争点,凝聚了法检共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晓红越来越感受到,随着“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的开展,庭审过程更加规范有序。这项工作对检察官、法官业务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共同提升了办案质效。

在上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美看来,“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可以让人民监督员更加有效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强化监督刚性。上海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上花了很多心思,这项工作只是其中之一。

这么好的措施必须用足了,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徐汇区检察院将“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工作,辐射到检察官助理的能力培养上。


“以前,助理检察员可以以代理检察员名义承担出庭支持公诉职能。如今,检察官助理不再属于检察官范畴,使检察官助理出庭能力的培养出现断层。”徐汇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曹洁文说,听庭可以直观地了解庭审过程,增加庭审的亲历性感受,为以后入额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徐汇区检察院还以“模拟法庭”为平台,选取真实案例,通过检察官助理担任的“公诉人”与原案检察官担任的“辩护人”间的控辩交锋,提升检察官助理的实战能力和实务经验,促进原案检察官对案件的多维度思考,着力打造人才梯队。

“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也是上海检察机关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整体办案水平的重要抓手。”皇甫长城说,“市院党组强调领导干部要办理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通过带头办案发挥标杆作用,带动全体检察官办好案。更要在办案中总结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

“未来,根据市院党组要求,还将考虑建立各个院之间交叉听庭的机制,互照镜子,通过交互评议发现更多的问题,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皇甫长城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文字:戴佳 林中明 潘志凡 编辑:史红美)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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