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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纵火医院 难逃法网终被批准

 2017-07-05 15:36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 勇)几年前因高考失败,不久之后便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因在医院买药时被医生说了两句便怀恨在心,在医院内放火报复。近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陈某某原本是一个聪明的小伙子,然而几年前因高考没有考上大学,行为举止渐渐变得异常,性格也越发暴躁,经医院诊断,其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两年前,陈某某到人民医院买药时,因医生的态度不太好,其便认为医生看不起他,从此之后怀恨在心。2017年4月14日凌晨,陈某某为了报复,来到鲁甸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妇产科,先是砸毁部分机械设备、玻璃,后又在房间内纵火,因火势逐渐变大被值班医生和病人家属发现,及时报警,后消防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经鉴定,陈某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意识清晰,未受精神病症状的驱使,其辨认能力存在,控制能力削弱,对作案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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