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9-10 11:48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场伟大的生动实践中,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抢抓机遇,在环境执法管理中引入目标管理理念,目标制定上强调“三个注重”,目标达成上强化“四个聚焦”,初步形成了边界明晰、措施有力、管理高效的管理模式,执法队伍凝聚力不断增强,环境执法力度,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SO2、PM2.5、PM10等评价因子呈逐年下降趋势,2018年昭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其 余10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基本保持在95%以上;水环境质量方面,昭通市金沙江、横江、赤水河、头屯河、牛栏江水质位居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第十二名。
目标制定强调“三个注重”
注重目标任务的整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环境监察要点为核心目标,横向上注重部门之间的目标匹配,纵向上对上级目标负责;时间上兼顾短期和长期,内容上既考虑专业领域能发挥所长,又防止各自为政,充分体现团队协作精神。实践中推行信息广度收集、案件深度研判、实现精度执法“三度”工作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不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起到关键作用。从行政处罚来看,全市环境行政案件及处罚金额呈快速增长态势,2015 年以来,全市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859 份,处罚金额约6300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4 件。尤其是 2018年,案件数 227 件,位居全省第三,处罚金额 4330 余万元,位居全省第二,在环境执法历史水平上达到最高,环境执法偏宽偏软现象得到彻底扭转。
注重“自下而上”的目标规划。在规划发展子目标的时候,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民主,从而激发“我要如何做”的原生动力。新环保法实施的一段时间以来,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的办理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2016年全市共办理8件,多次被省生态环境厅点名,2017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在永善组织召开全市环境监测监察会议,推进执法调度基层参与机制,在制定执法目标上广泛听取了基层执法人员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基层执法人员困惑,切实调动了各县(区)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办理积极性,2017年到25件,2018年达29件, 较2016年分别增长213%、263%,实现了全市都有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案例的目标任务,得到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肯定。
注重“自上而下”的目标调整。充分体现组织精神,强调目标调整“自上而下”的集中,各部门发展的子目标与上一层级的目标相冲突时,确保所有的行政执法目标必须服从于单位总体目标。2017 年,在案件办理上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支队案件办理数量及质量进行排名,按季度进行通报,对倒数第三、第四名的县(区)进行“黄牌警告”,对倒数第一、第二名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既定的目标任务得到进一步巩固。
目标达成强化“四个聚焦”
聚焦组织建设,强化团队管理。局党组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机构党组织建设,组织生活上聚焦“三会一课”,思想教育上聚焦“两学一做”,纪律监督上聚焦“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树立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决心。更加强调发挥执法者个人长处以完成共同的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凝聚起团队力量,有效应对人少事多的问题。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实际在岗80人,在完成繁重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还凝心聚力抓环保督察,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整改贡献出集体智慧,目前四次环保综合督察反馈的2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8个;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共发现涉固体废物问题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成功摘牌;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交办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验收中,验收通过率达88%,比第一轮提高12个百分点。
聚焦引领带队,管理好关键少数。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目标管理功能和责任,要求各领域的管理者合理调整目标设置、职务安排、组织结构、组织精神等管理要素,把“关键少数”目标愿景导向总体目标,将其意志和努力关注于实现目标上。2018年,在全国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彝良、盐津县有关领导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组织精神,带领执法队伍进行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练兵,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评查评分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处罚力度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两县共处罚2957余万元,处罚金额约占全市68%的比例,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先进集体在全省通报表彰。
聚焦个人成长,强化个体管理。通过工会组织、党员活动、交心谈心、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执法人员的心声,上下级之间深入开展思想交流,更加重视执法人员的心理预期,鼓励发挥专业特长,强调集体荣誉,倡导奉献精神,涌现出一批执法先进。2017年马俊同志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对翟静波、王琼芳、蒋佳佶等同志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我市抽调参加全国环保督察的34名执法人员,获得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威信陶军获得生态环境部突出个的通报表扬,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
聚焦自我评估,强调自我控制。要求执法管理者深入了解目标任务,强调通过掌握有效信息以开展自我评估,强调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求执法人员每月提出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科室负责人通过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管辖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以此类推,各层级围绕目标任务进行自我评价。在做法上,谨慎运用报告、表册和程序等获取信息方式,运用“奥卡姆剃刀原理”,精准保留关键信息,把执法人员的精力从繁杂的信息整理中解放出来,为管理者管理好自我提供便利条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鲁甸县充分运用环境信访数据提供的信息,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精准识别,并主动调整执法重心,倒逼非煤矿山环境整治。2018年以来,鲁甸共依法关停取缔临时砂石料厂41座,规范化整改砂石开采企业37家,并创新探索“互联网+环保+部门联动”举措,牵头建设了环保在线监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整合了国土、林业、公安、安全监督、环保税征相关信息,将全县9家重点企业、37家砂石料厂和新规划的12家免烧砖厂全部纳入在线监控管理范围,预期可为县财税增收3000余万元,在全市树立起了砂石开采行业环境治理典范形象。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推行目标管理,凝聚了环境执法人员的共同目标愿景,求得了个人目标与整体目标相融合,充分发挥了执法人员专业特长,增强了执法队伍团队协作精神,激发了执法人员乐于奉献精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入更强动力,为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战略贡献出集体的智慧。
通讯员 迟驰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