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9-02 09:16盐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1人次。
拓宽渠道广收集。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通过在全县10个乡(镇)94个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和线索来源,把信访举报渠道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联动监督压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出)机构之间的联动效应,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由问题线索核实为主的单一监督向日常主动监督转变,推进第一种形态的责任落实。
防微杜渐早提醒。积极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及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打好“预防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严管厚爱亮戒尺。把握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紧盯干部作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
高压惩治严纪律。妥善运用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通讯员 罗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