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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3县选调教师77人,附条件及岗位!

 2019-08-22 09:35  来源:@昭通日报

镇雄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选调计划

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选调岗位

(一)小学公开招考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实行分科目命题考试。

(二)初中公开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实行分科目命题考试。

(三)招聘学科原则上由设岗学校根据招聘计划设置。

选调范围

小学教师面向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任课教师选调,初中教师面向在职在编在岗的乡镇初中任课教师选调。

在小学任教又兼任学前教育课程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具备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但担任学前教育课程教师,只要符合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择报考初中岗位;学校管理和教辅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报考对应学段相关岗位。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 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对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6. 教龄不少于3年(2016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7.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当年度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级中学)同年级同科均分。中学任教所有学科教学成绩均高于同等班级均分可视为教学成绩合格(普通班和重点班分开计算)。同时担任同年级同等班级同科多班教学任务的,该学科教学总分和总学生数合并为一个班级一个学科计算教学成绩均分。担任同年级所有班级同科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具备报考条件的教辅人员、学校管理干部、学前教育参考教职工,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2019年任教学科统测尚未进行评卷阅卷工作的,以2018年春季学期成绩核算学科均分。

(二)禁止条件

1.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 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者。

3.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旷工(旷课)或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者。

4. 截止2019年8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已退回原单位的除外)。

5. 城区学校教师和乌峰中心学校辖区教师。

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择优录用。凡属于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同时在县教育体育局宣传橱窗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许他人代报,按中高考报名程序组织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县第二幼儿园。

4.报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教学成绩证明(内容包含任教学段、教学年级、班级、参考学生人数、及格人数、及格率、统测总分、个人均分、单位同年级同科均分等)、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出勤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身份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证明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者只能报考2019年本人任教学科岗位。只能按规定选报小学或初中某一学科岗位,多报错报者无效。

6.2019年8月26日下午在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及阅卷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小学岗位专业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小学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初中岗位专业命题范围为所报学科初中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 命题、制卷及保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

3.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笔试地点:镇雄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4. 阅卷按封闭流水作业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阅卷统分完成时间:8月27日下午。

5. 笔试成绩公示:8月28日上午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笔试成绩。笔试申请查分时间为8月29日下午5:30点前。

(四)奖励加分

2017年至2019年全县中考获全县学科成绩第1名至第10名者(城区学校不参与排名),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依次递减至加1分。

2017年至2019年全县小学学科抽测成绩第1名至第10名者(城区学校不参与排名),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依次递减至加1分。

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成绩由县教研室负责核准,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学科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为报考对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再次公示。

(五)资格复审

在成绩公示期间,同时由县教育体育局对初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复审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

(六)公开选岗

按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公开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者、学历高者、少数民族、女性、年龄长者的先后顺序优先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选岗地点为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七)拟聘人员

1.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当事人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2.入围后放弃录用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推荐报考学校负责审核)。

威信县2019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方案

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选调人数及职位

威信县2019年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25名(其中:县一中20名,县二中5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每个职位报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 威信县以外的全国在编在岗公办学校高中教师。
2. 威信县县域内乡镇中小学有高中教学经历或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及自考本科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教学能力强,实绩突出。
2. 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即2014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3. 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全日制本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与选调学科专业一致。
7. 服从学校岗位等级管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 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近三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渎职受到责任追究的。
3. 近5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威信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并张贴于县教体局政务公开栏。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8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 报名地点:威信县教体局人事股。
3. 资格审查:①每位选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须如实填写《威信县2019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选调对象本人填写,由选调对象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严肃追究。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③县外选调对象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名;④资格审查合格的选调对象,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同意报考证明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4. 选调对象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 选调对象须关注网上相关公告,如因选调对象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选调对象本人承担。
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以面试(说课)与考察的方式进行。凡属于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坊坊主及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均不需参加面试说课,直接通过考察合格后予以选调。

面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 面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
2. 面试地点:威信县教体局。
3. 报到要求:选调对象在2019年8月23日到威信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面试内容

说课内容:高中现行相关学科教材(选调领导组办公室提供)。

咨询电话:威信县教体局:0870-6121652
盐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选调岗位

盐津县第一中学3名:其中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

盐津县第二中学4名:其中初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生物1名。

盐井小学2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

黄葛槽小学4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

特殊教育学校1名:其中培智教育教师1人。

育苗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2名。

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二)盐津县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教师,任教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选调岗位设置表)。

(四)县直学校选调面向县以下各类学校,不含县直学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到的。

3.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聘岗位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 21日-22日全天。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

报名时持有效证件(原件)即: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获奖证书。

资格审查:各公选学校按照选聘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查,报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备案,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撰写说课稿、说课的方法进行。

(一)考试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

(二)考试地点:各选调学校。

(三)考试方式为说课(100分),其中说课稿(30分)、说课(50分)、回答问题及专业知识(20分)的次序进行。

(四)按照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报考人员考试、考察不合格,取消相应选调岗位。

(六)选调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办理调动手续。

(七)选调工作在8月24日前结束。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hdwk2158200)综合丨镇雄县人民政府网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丨盐津县人民政府网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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