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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镇雄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入学公告!

 2019-08-21 15:09  来源:镇雄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热”,缓解“大班额”现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7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56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子女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学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片区免试入学。

(三)坚持“定班额、保片区、顾大面”原则。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按照均衡发展相关要求,班额限制在55人以内,采用预报名方式,在确保片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城区学校如班额不足,将面向有意愿的相关入学对象进行随机摇号派位。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划片,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入学对象

(一)2016年8月7日以前户口属县城区的家庭适龄儿童。

(二)县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社区“三委”干部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城区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和城区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

(三)2016年8月7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

(四)县城合同制职工、创业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户籍不在县城但购房或租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片区划分办法

城区小学一年级实行学校划片和联校划片相结合方式招生入学。

(一)学校划片

1.第一小学片区:东正街社区、油榨街社区。

 2.第二小学片区:新街社区、白果社区。

3.第三小学片区:文卫社区、西正街社区、西环路社区泥噜沟村民小组的上沟、下沟、二等坡范围。

4.九棵树九年一贯制学校片区:南广社区、新村社区。

5.第五小学片区:青岗岭公租房片区、廉租房片区。户籍属南广社区五谷垭口村民组、御景湾和新村公寓的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政策,可选择县第五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登记注册。

6.南台小学片区:德政社区、龙井社区。

7.上街小学片区:乌峰街道办事处上街村民委员会。

8.大老沟小学片区:西环路社区。

9.酒房小学片区:酒房社区。

10.庄坝小学片区:凤翅社区。

11.云龙小学片区:乌峰街道办事处上街村民委员会黄泥坡等村民组。

12.旧府小学、雄华小学片区:旧府村、营盘社区、明镜社区、南苑社区。

13.松林湾桥边、街口、凉水村民组家庭适龄子女可选择酒房小学、松林湾小学登记注册。

(二)联校划片

一片区: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片区。

二片区:第三小学和南台小学片区。

三片区:九棵树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第五小学片区。

四片区:上街小学、大老沟小学、酒房小学、庄坝小学、云龙小学、雄华小学和旧府小学片区。

五、城区划片学校招收班额及招生数

六、预报名登记、摇号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1.符合入学对象第一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城区划片招生公告之日起至2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属片区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2.符合入学对象第二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城区划片招生公告之日起至2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需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镇雄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后,进行预报名登记。
  (二)第二批次
  第一批次预报名结束后,城区划片招生学校若有空余指标数,符合入学对象第三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26日在联校片区的指定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第一片区在第二小学登记,第二片区在南台小学登记,第三片区在第五小学登记,第四片区在酒坊小学登记。
  若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8月27日实行摇号,随机派位到联校片区学校。
  (三)第三批次
  第二批次预报名结束后,城区划片招生学校若有空余指标数,符合入学对象第四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8月28日到有空位招生指标数的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若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8月29日实行摇号,随机派位到有空余招生指标数的学校。
  七、资格审查、公示、报名注册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预报名适龄儿童户籍由教体局、各学校于当天会同辖区派出所进行审核;公积金账号由教体局、各学校会同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棚户区改造户和征地拆迁户证明材料由教体局、各学校会同住建局、街道办进行审核;三委干部证明材料由教体局、各学校会同组织部、民政局、街道办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经审核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
  (二)公示
  资格审查认定后,各学校将预报名学生名单和空余学位进行公示。
  (三)分班、入学
  预报名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8月31日组织进行学生随机分班,分班后再随机确定班主任,分班情况由学校及时公布。9月1日学生持户口簿到学校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通过摇号或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9月1日到学校登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八、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2016年8月7日以前户口属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预报名时,需提供: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县城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单。
  (三)社区“三委”干部子女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县委组织部或县民政局批复的原件和复印件,乌峰、南台、旧府三个办事处提供的审核证明。
  (四)符合条件的城区棚户区改造过渡居住户适龄子女和城区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公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审核推荐证明。
  (五)2016年8月7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六)县城合同制职工、创业经商人员、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户籍不在县城但购房(租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适龄儿童,需提供: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或半年以上的租房协议;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
  九、相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认识划片招生入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实施主体。划片招生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南台街道办事处、乌峰街道办事处、旧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城区各划片学校组织实施。
  (三)严格招生纪律。在划片招生工作中,对把关不严、违规招生、出具虚假证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每一名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经查实重复登记的,按服从调节安排入学处理。
  (五)各类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在各批次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限内到相应的学校进行登记,若因个人原因超过时限没有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安排在户籍所属学校就读,只能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严格实行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入学,实行谁签章、谁负责制度,坚决杜绝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扰乱城区划片招生秩序,聚众滋事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注:请点【点击蓝色字体】进入镇雄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
  附件:
  1.镇雄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入学申请表
  2.镇雄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入学摇号单
  3.镇雄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登记名册
  4.镇雄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拆迁户适龄儿童入学推荐表

镇雄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来源:镇雄新闻网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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