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交警
2019-08-16 11:00近日,李某因使用假证驾驶大挂车在G85银昆高速昭通段盐津境内被昭通交警支队水昭高速交巡警大队查获,并送进拘留所。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发现李某有“案底”,系拘留所的“资深客户”,此前曾经分别新疆、甘肃警方打击处理过,云南“这次10日游”,已经是“三进宫”。
8月1日至10月31日,昭通警方在全市开展“奋战九十天,忠诚保大庆”严打整治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公安机关奋战九十天忠诚保大庆严打整治工作方案》和《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奋战九十天忠诚保大庆严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019年8月8日,水昭大队二中队在串丝服务区对过往辖区的车辆开展排隐患、防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8时10分左右,执勤民警对一辆甘F*****号车辆进行查验时,驾驶员出示了系本人照片、姓名为“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该车的行驶证。
在查验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王某”出示驾驶证的证芯编号与驾驶员管理系统里面的证芯编号不吻合,便询问“王某”是否补办过证件,“王某”回答民警提问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民警经过再三询问,“王某”如实交代他叫李某并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
经查,李某是甘肃人,现年36岁。2014年1月因醉驾被乌鲁木齐交警查获,后由其驾驶证核发地新疆交警支队对其A2类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现他出示的驾驶证是花了一千多元办的一个假的驾驶证。民警依法对李某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依法扣留李某驾驶的甘F*****号车,并告知李在15个工作日到水昭大队二中队接受处理。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民警发观李某有此前曾经有醉酒驾驶、妨害公务曾经分别被新疆、甘肃警方打击处理过的记录。
8月12日,水昭高速交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丶二款的规定,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