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纬29度
2019-08-14 18:278月14日,笔者在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日前提起公诉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整个庭审仅用时10分钟,彝良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犯有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五个月。
据负责办理此案的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5月14日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55mg/100ml。
7月18日,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案件承办人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杨某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人按照规定向杨某某及值班律师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权利,并听取杨某某和值班律师意见。杨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认定的罪名、提出的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建议。
7月24日,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向彝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法庭告知被告人杨某某诉讼权利义务后,公诉人向法庭宣读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法庭向被告人杨某某核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后,听取了值班律师和被告人杨某某的最后陈述意见,予以当庭宣判,按规定未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杨某某表示认罪服判,整个庭审仅用时10分钟。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的一项诉讼制度,是经过多地试点后确立的,由于该制度的实施须从侦查环节即开始开展相关工作,直到法院每一个环节都均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值班律师和辩护人须在侦、诉、审三个环节介入,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确认,值班律师或辩护律师不可或缺,因此工作难度较大,协调难度高。
据检察官介绍,该案成功办理的意义,在于促成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刑事和解,积极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社会效果非常好;同时,该案从审查起诉到一审判决仅用了7天时间,审查起诉环节仅用6天时间,庭审仅用时10分钟,与之前的办案相比,办案时间明显缩短,办案环节大为缩简,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同时减轻了承办人工作强度,法律效果非常好。
通讯员 彭洪 张孝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