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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学生补习课上遭老师殴打,打人老师被拘留10天

 2019-08-12 09:39  来源:云南网

      今年11岁的小维(化名),其父母为他报了一所补习学校,没想到在课堂上发生意外事件。小维称:在课堂上老师殴打他,导致身上多处受伤;而学校则认为:小维挑衅老师,老师先动手抓住小维衣领口,小维则一拳打在老师头上。事发后,警方对打人老师治安拘留了10天。小维的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心理咨询费、精神抚慰金以及退还所交的2万余元补习费等共计5.5万余元。8月7日,官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 补习课上遭老师殴打

  小维在起诉状中称:今年4月24日晚上7点左右,他在官渡区百家学堂培训学校金马校区上补习课,在课堂上,他与张老师发生口角,张老师率先动手,当中打他耳光,还用手掐住他的脖子进行殴打,直接造成他鼻部、面部、头部、颈部等受伤,并留下伤痕。小维的家长说,出事后他们及时赶到学校,看到了小维受伤处还在流血,便向警方报案。曙光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后,对张老师进行了行政处罚。另外,由于张老师当众殴打小维,致使小维心理受到极大伤害,胆量变小,少言寡语,急需进行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

  于是,小维将官渡区百家学堂培训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培训学校向小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后期心理咨询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退还所交的学费5.5万余元,其中所交学费为20890元。

  被告 小维起诉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

  官渡区百家学堂培训学校的代理人说,小维起诉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视频监控可以证实,事发当天,张老师在课堂上对小升初课程难点进行讲解,由于张老师腿部有一点残疾,学生对张老师有一点看不起的意思,在上课期间,小维反复前后调换位置,还有一条腿搭在凳子上,斜靠着挑衅张老师,不愿意听老师讲课。张老师要求小维去原来的教室拿学习笔记本,而小维却说,我带脑子就可以,于是双方发生冲突。

  在法庭上,学校代理人说,张老师就对小维进行了一些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没有控制好情绪,张老师先动手抓住小维的衣领口,小维就一拳打在张老师头上,当时把老师打懵了,张老师出于本能反应,抬了一下手肘,磕在小维的鼻子上。小维在起诉状中称:张老师殴打小维鼻部、面部、头部、颈部等部位,这与事实不符,这些都有现场视频可以佐证。事发后,学校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希望把事情解决掉,学校打电话给家长,都遭到拒绝。

  “不管怎样,老师打学生都是不对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可事发后,小维的家长不断到学校闹事,使学校无法正常教学,给学校带来很大经济损失,有11名家长申请退费,先后造成损失18万多元。”学校代理人说,她知道老师打学生是不对的,作为学校,也想积极处理好这件事,小维家长确实交了2万多元学费,小维参加了很长时间补习后,剩余费用有1560元,学校愿意退剩余费用,并付2000元抚慰费,可家长不同意。

  在法官主持下,被告学校当庭向原告进行了道歉,原告方当庭表示接受道歉。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云南网(记者 柏立诚)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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