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高额运费非法运输烟叶领刑受罚又失车

 2016-11-28 10:28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艾夕) 鲁甸县大货车驾驶员撒某某,在明知其所运输烟叶为无证烟叶的情况下,为了获得1万元运输费,仍铤而走险,欲将10余吨烟叶从鲁甸县运往四川省叙永县,结果在距大关县麻柳湾收费站不远处,被公安机关查获,锒铛入狱。

近日,大关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撒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涉案烟叶、运输工具东风牌仓栅式货车及车钥匙、行驶证被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9月13日,撒某某接到一“货主”电话,称撒某某如帮“货主”从鲁甸县运输一批烟叶至四川省叙永县,可获得1万元运输费,撒某某经受不住高额运费诱惑,随即同意。

次日晚8时许,撒某某驾驶货车到鲁甸县桃源乡附近装运烟叶。

9月15日凌晨零时许,撒某某驾驶装有初烤烟叶的货车,从鲁甸县前往四川方向。当日凌晨3时许,在G040道高速公路大关县境内(距大关县麻柳湾收费站7公里处),该货车装载烟叶被昭通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经称量、检测、鉴定,该批烟叶净重11040公斤,全部属于有等级烟叶,价值53.7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撒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无证运输专营专卖烟草,且金额达25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判处刑罚。但撒某某在非法经营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撒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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