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每年安排2000万支持技能竞赛!云南职业技能培训新规出台

 2019-08-07 11:25  来源:云岭先锋

2019年7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相关领导,就该方案的新特点和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据悉,2019年至2021年,云南省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度培训50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培训主体的新特点:

1.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2.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通过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在院校内部分配中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等措施进行激励。
3.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我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培训补贴政策方面的新特点:

1.鼓励劳动者参加不同工种、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我省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劳动者可参加有组织的培训,也可自主选择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2.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我省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
3.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我省对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4.给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我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5.给予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对企业按照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的,以及各类培训机构经招标确认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内容和形式方面的新特点:

1.创新培训内容。除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和安全意识等纳入培训内容外,我省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我省突出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电工、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电商产业,我省拓宽网络创业补贴性培训范围,将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2.鼓励我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符合我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 2021年,至少建设9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一批面向广大失业人员或转岗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经认定的给予30万—5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等补贴。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建设,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我省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参加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及选拔赛、举办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记者 王学勇

来源:云岭先锋(图片来源于网络)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标签 >> 云南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