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9-08-06 09:318月5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镇雄县母享镇集镇广场开庭。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权益,镇雄县母享镇人民政府将1名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将子女送回原就读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场“官告民”控辍保学案件公开审理,引来当地群众、干部、师生数百名人员围观和旁听。
据了解,今年15岁的雷某某系镇雄县母享镇母享村彭家寨村民小组雷某的第三子,2017年9月入学母享中学七年级,2018年9月无故辍学在家。因雷某某未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原告母享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对被告雷某反复做工作,告知被告不送自己的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将雷某某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但多次督促、批评、教育均无果,被告雷某始终未履行将子女送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原告母享镇人民政府诉称,雷某系雷某某的法定监护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五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雷某承认自己没有尽到监督小孩上学的义务,放任小孩辍学外出打工的事实。由于其自身没有文化,也未能及时和小孩沟通,在收到起诉状后,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通过法官现场释法说理,被告雷某明白了不送适龄孩子上学是一种违法行为。通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对返校时限作出承诺,由被告于 2019年8月26日前将小孩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法官当场作出《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通讯员 鲁帅 吴长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