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9-07-05 09:44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从2019年7月初开始,对中西部22个省区市2018年宣布脱贫摘帽的283个县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包含云南省33个县(市、区)。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夏更生7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18年贫困县摘帽退出抽查工作即将启动。对283个脱贫摘帽县按20%比例进行抽查,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全覆盖,共抽查60个县。抽查内容聚焦在三个方面,即退出程序的规范性、退出标准的准确性和退出结果的真实性。
据介绍,抽查方法体现在“抽”省市县三级贫困县退出相关材料等,“看”省级开展贫困县退出程序是否规范等“五抽五查五看”。
夏更生表示,会抽60个县、每个县约1000户开展入户调查,查综合贫困发生率中部地区是否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是否降至3%以下,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是否低于2%,民众认可度是否原则上达到90%,看是否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
夏更生说,打好抽查“组合拳”,要采取第三方评估、暗访和相关部门提供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省份随机选取1至2个2018年退出县开展暗访,重点检查脱贫退出质量等情况。
“贫困县只要符合退出条件,即可脱贫摘帽”,夏更生强调,关于抽查结果,不打分、不排队,不把“达标赛”变成“锦标赛”。但对工作中存在恶意造假、严重不实的,要严肃问责。
4月30日,云南省召开2018年贫困县退出新闻发布会。据悉,通过评估检查,云南省东川区等33个贫困县(市、区)达到脱贫标准,经云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退出贫困县序列。也就是说,该33个县(市、区),包含在此次2018年贫困县摘帽退出抽查范围内。
这33个县(市、区)分别是:昆明市的东川区、禄劝县,昭通市的威信县、绥江县,曲靖市的富源县、师宗县,保山市的龙陵县、昌宁县,楚雄州的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红河州的泸西县,文山州的砚山县、西畴县,普洱市的景谷县、镇沅县、西盟县、孟连县,西双版纳州的勐腊县,大理州的漾濞县、南涧县、永平县,德宏州的盈江县、陇川县,迪庆州的香格里拉市、德钦县,临沧市的临翔区、凤庆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
至此,全省累计有48个贫困县(市、区)脱贫摘帽,占贫困县总数的54.5%,与全国贫困县退出进度大致相当。
据悉,2019年,云南将把怒江州、迪庆州、昭通市、曲靖北部地区、红河南部山区、普洱边境一线、文山州石漠化地区和“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到2020年,将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退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家为什么要组织开展抽查?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18年起,由省级统一组织评估检查,并对脱贫摘帽质量负责。省级政府批准摘帽退出后,中央结合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开展抽查
中央抽查,一是保持压力。通过抽查,保持一定监管压力,切实压实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省级总体责任、管理责任、质量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贫困县脱贫摘帽任务。
二是加强指导。通过抽查,及时发现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省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严把脱贫摘帽质量关。
此次抽查主要有哪些特点?
抽查内容聚焦三个方面,即退出程序的规范性、退出标准的准确性和退出结果的真实性。抽查方法体现在“五抽五查五看”。
一是抽省市县三级贫困县退出相关材料等,查各省区市履行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以及公示公告等贫困县退出程序情况,看省级开展贫困县退出程序是否规范。
二是抽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等,查各省区市专项评估检查的标准和要求,看是否存在拔高标准或降低标准的情况。
三是抽取省级评估检查数据和调查问卷,查实地调查工作质量和问卷完成质量等,看评估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是抽60个县、每县约1000户开展入户调查,查综合贫困发生率中部地区是否降至2%以下、西部是否降至3%以下,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是否低于2%,群众认可度是否原则上要达到90%,看是否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
五是抽部分县乡村干部座谈访谈,查省级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信访舆情反映问题查实、脱贫攻坚成效及成果巩固提升安排等情况,看基层干部对省级专项评估检查结果是否认可。
采取第三方评估、暗访和相关部门提供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打好抽查“组合拳”。
一是第三方评估,发挥其独立、公正、客观,以及大数据分析的优势,定量测算抽查县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等。
二是暗访,发挥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掌握业务、了解情况的优势,每个省份随机选取1-2个2018年退出县开展暗访,重点检查脱贫退出质量等情况。
三是部门提供情况,发挥“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的工作优势,由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供283个县贫困人口在“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及影响贫困县退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选优配强第三方评估和暗访人员,特别是选择经验丰富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抽查,提高公信力、说服力。
一是严格遴选评估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从40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中择优遴选出1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二是优化评估人员构成。第三方评估人员共计2331人,其中,评估专家246人,占10.55%,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了解农村情况,评估经验丰富;评估人员2085人,主要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过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的占50%以上。
三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国务院扶贫办负责集中培训第三方评估牵头机构、核心专家和骨干人员,内容包括脱贫攻坚政策、评估标准、操作规程、调查技巧、系统操作等。
四是实行考试考核制。第三方评估人员全员考试考核上岗,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方可参加抽查工作,不合格的坚决不用。
五是加强检查督导。扶贫领导小组成立由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等12个部门组成的抽查工作组。实地评估抽查中,抽查工作组有关成员赴实地开展督导,及时掌握评估情况,指导抽查工作。
实地调查中,评估人员2人一组,主要负责入户调查、问卷记录、数据采集、环境观察,发现疑似问题后,固化证据、及时上报,进入问题核查程序。
坚持“五核”把好关。由本组核查人员进行现场初核;由带队专家复核后,将疑似问题反馈地方,再与基层干部共同核实、确认;评估团队与地方在问题核实发生分歧时,提请所在省市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复核,提出意见;抽查中发现的争议问题、已确认问题,还要提交专家组研判、认定;考核工作组终核,凡没有核准、核实,或证据不充分的,将不予采信。
一是所有抽查数据由评估人员自行采集,不让乡村填表报数。
二是用好省级调查数据和省市县评估检查文件资料,不干扰基层日常工作。
三是严肃抽查纪律,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抽查和地方接受抽查禁止事项。第三方评估机构交通、食宿等费用全部自理。
四是对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等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是不打分、不排队,不把“达标赛”变成“锦标赛”。
二是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省区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精准问责,不把错退、漏评等问题简单作为问责依据,但对工作中存在恶意造假、严重不实的,要严肃问责。
四是把贫困县退出抽查情况纳入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如何确保第三方评估的真实性、准确性?
调查评估人员绝大多数是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和调研经验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他们以往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相关调研工作。
所有参与第三方评估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内容包括对调查问题的理解,入户调查的程序和方法,各类相关扶贫政策等,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才能参加调查评估。
实地评估调查中,每个评估团队都有明确的分工,有的负责入户调查,有的负责数据支持,有的负责问题核查,有的负责问题研判等等。
入户调查以看实情、听实话和查实据三者有机统一。
看实情,就是要入户实地查看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看“两不愁三保障”有没有问题,还要拍照摄像留证。
听实话,就是要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建档立卡信息,把书面问卷转化为针对性的问题,对于贫困户不认可、不满意的还要进一步了解原因。
查实据,就是不能偏听偏信,单靠贫困户怎么说做判断,还要向村干部、邻居等求证,认为有问题的,要有具体证据作为支撑。
对于入户调查中发现的每个疑似问题及时反馈,跟县乡村一起核实,允许地方解释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还将提请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复检复查。
所有的评估问题和结果的判断都是按照程序由核查组反复核实并与地方交换意见后,再由评估团队研判做出。
考核评估不加重基层负担
“一统筹”,统筹整合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从2018年起,在攻坚期内将现行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等3项考核,整合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1项。
“三减少”:一是减少了抽查县数量,在今年的省际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评估中,抽查县分别由每省平均5个减少到4个。抽查县总数比去年减少11.7%。
二是减少了考核评估人员规模,合理配备考评人员,今年考评人员比去年减少了21%。
三是减少了填表报数,所有考核评估所需数据,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提取或由考核评估人员自行采集。
“一提高”,就是提高了考核评估信息化水平。今年专门开发了脱贫攻坚考核评估软件系统,与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确保考核评估减负不降质量。